提前准备好演讲稿在当下的社会中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一篇好的演讲稿可以带动观众的情绪, ,以下是69模板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做的小学生演讲稿5篇,供大家参考。
做的小学生演讲稿篇1
(一)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我今天能参加班里的交通安全演讲,我们平时每时每刻都会与交通在一起。特别是我们小朋友放学回家就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我经过平时回家时总结了几条交通规则:
1、我们经过马路时应该走斑马线而且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走!
2、当我们走到马路上时应该专心走路不能和小伙伴们开玩笑或者在一起打闹!
3、平时我们应该加强交通规则意识,让每个小伙伴都能知道生活中那些可以做,那些不可以做。
4、年龄小的小伙伴骑自行车时不应该在大马路上行驶,而且平时骑车时应该有家长在旁边陪同!
5、当经过无斑马线公路时应该“一停、二看、三通过”
6、当我们走路时不应该在走路时看书以免摔倒或者出现一些意外的事。
希望大家平时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珍惜生命。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二)
我们班要举行一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演讲不算,回家后于是我想让爸爸查查资料,爸爸却说:“不要了,今天我正好出去办点事,你就亲身感受一次吧。”
我坐上车,心里还在想:马路能有什么好感受的,爸爸看到我对疑惑的样子就笑着对我说:“安全出行,不就是在马路上吗?”爸爸说着就用一根长长的带子把握绑在座椅上。我赶紧问爸爸:“老爸你这是干什么?”“这就是安全出行的第一步呀,只有这样在出现意外时,才可以保护好自己。”
马路上车来车往,十分繁忙。这时候爸爸指着马路边的一块牌子对我说:“看见了吗?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是啊,如果每一名司机叔叔都能后遵守的话,那我们就会避免多少事故。着说着我们来到了十字路口。“红灯停,绿灯行”这些我们一年级小朋友都懂得道理,却被那些无知的叔叔、阿姨视而不见,就像没有看到红灯一样,依然我行我素。想想那悲惨的一幕幕:不都是因为自己安然意识淡薄而造成的吗?
经过一个小时的行程我们到了王叔叔家,正好赶上王叔叔吃午饭,王叔叔见我们来了,赶忙让我们坐下一起吃放,拿出一瓶酒,对爸爸说:“我还珍藏着一瓶好酒呢,今天我们一醉方休,不醉不归。”爸爸赶忙摆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嘛”王叔叔说什么也不肯,非要爸爸喝一点,老爸坚持到了最后,一点酒页没有喝。我真为爸爸感到自豪。想一想,那一起起因为醉酒而酿成的惨剧,我们应该感悟更多吧!多少幸福的家庭因此而破裂,多少小朋友因此没有了爸爸妈妈。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为了社会的和谐,人民的幸福,让大家牢记: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珍惜生命,把好安全关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一年级的xx。
我们生活在车辆日渐增多,已经让道路变得拥挤和安全事故多发的环境中,而我们每天都要上学、放学,怎样才能做到安全出行,是每个学生面对的问题。
怎样安全出行呢?
首先: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学生应该做到的。红灯停,绿灯行的口号人人都知道,可是我们每个人都做到了吗?我们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交通法规,为自己的安全提供保障。
其次:在上学,放学过程中,同学们在马路上打闹,乱穿越马路的行为也应该改正。
而不乘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拒绝黑出租,黑校车就是我们对安全做出的选择。
最后,让我们大家一起遵守交通法规,为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从自己做起。
谢谢大家!
(四)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参加班里的交通安全演讲活动。我对交通安全有几点看法。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人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再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岁一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队。
以上是我总结的看法。珍惜生命。安全出行。从小做起。从我们大家做起。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做的小学生演讲稿篇2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感恩教师
在我们愉快地迈进新学年的时候,我们又迎来一年一度的教师节,这是我们国家第28个教师节了,在此,我们衷心地祝愿全校教师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教师,多么神圣的字眼。这个名字赋予我们的实在太多太多……每个人的成长和成才,都离不开老师的培养;社会的每一点进步和更新,无不饱含着老师的辛劳和奉献。从入学的第一天开始,我们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功,无不浸透了老师们的心血与汗水,无不来源于老师们的栽培与辛苦。是老师的手在引导,是老师的目光在鼓励,是老师的声音在指正,是老师的心在呼唤,是老师的人格在感召。
有一位教师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们不需要太多的荣誉和赞美,我们只喜欢‘老师’这两个字……”这质朴的语言无疑是老师们共同的心声,是老师们内心世界最真实的情感流露。我们感谢老师辛勤的教育,感恩于他们的谆谆教诲,然而,再多赞美的言语,华丽的词藻,也比不上我们用爱和行动来感恩老师。
感恩老师,并不需要我们去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它表现在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课堂上,一道坚定的目光,一个轻轻的点头,证明了你在全身心投入,你在专心致志地听讲,这便是感恩;
下课后,在走廊里遇到了老师,一抹淡淡的微笑,一声甜甜的“老师好”,这也是感恩;
放学了,向老师招招手,说一声“老师再见”,这依然是感恩;
当然,认真地完成每次作业,积极地举手发言,靠自己的努力换来理想的成绩,取得更大的进步,获得更好的发展,这更是对老师辛勤工作的最好回报,也是老师最大的欣慰,最快乐的满足。
不要把这些归结为无谓的小事,不要不屑于身边的这些点点滴滴,因为在这点滴小事的背后,包含的正是你对老师的尊重和肯定。
老师们,同学们,乘着九月的翅膀,我们走进了新的学年,我们的老师又开始了新的耕耘,今朝洒下爱心与汗水,明日迎来桃李满天。我们的学生也加入了新的学习旅程,让我们携起手来,老师热爱学生,学生尊敬老师,让浓浓的'师生情永驻我们的心间,让我们的校园弥漫真情的祝福,让我们用自己最美的声音对亲爱的老师说一声——“老师,节日快乐!”
做的小学生演讲稿篇3
人一生要感恩的事物太多太多,感恩老师,乃是一种必然。
一个菊花飘香的日子,您微笑着步入我们的课堂,您给我们讲李白、杜甫、白居易的佳作。给我们上了一节又一节生动、有趣的课。而您最关心的是我们的作文,您为此而憔悴了许多,为我们操碎了心。
每次的作文课您又是为我们找题材又是为我们读范文,日夜操劳,每次您批改作文到深夜,又有谁能理解呢?您为我们付出的艰辛与劳苦,终于收到了回报:我们的作文像雪花一样飘落您的案头,您高兴得就像三岁的娃娃。然而您并没有陶醉在其中,继续教我们写‘更上一层楼’的好文章。
记得有一次,您给我们出了一个半命题的作文,我认为没有必要写,觉得自己会写。您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来到我的身边,给我讲为什么写那篇作文。我听后,深有感触。于是,就提笔写起那篇作文。
现在我的作文水平越来越高,这还多亏了老师您的功劳啊!谢谢老师为我们付出的一切,也正是因为有了您们,我们才从一棵矮小的灌木到参天大树,枝繁叶茂;从一个含苞待放的花卉长成一朵美丽的鲜花,姹紫嫣红。
有人说,老师是辛勤的园丁,为我们这些花朵修枝剪叶;有人说,老师是一支的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而我要说,老师是一个火种,播撒下去,便会燃起燎原之火!
感恩老师小学生演讲稿2
鲜花感恩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苍鹰感恩长空,因为长空让它飞翔;高山感恩大地,因为大地让它高耸,而我,感恩我的老师。
老师,这个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我感恩老师给我前进的动力;感恩老师给我飞翔的翅膀;感恩老师给我指明人生的.方向;感恩老师给我放眼世界的慧眼……老师是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老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老师是太阳,时刻给我们鼓励和温暖……
老师,您让我们明白如何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发挥自己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您时刻关心着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早晨,您一来到学校,就会到班上检查我们早读,或者利用早自习时间给我们背书听写。上课时,您认真的给我们讲解课文,直到我们听懂为止。放学时,您叮嘱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您是多么负责呀!同学生病时,您细致地照顾他,叫他按时吃药;您为我们批改作业也十分认真。几年来,您为我们花了多少心血,给了我们多少慈母般的温暖,您对我们的关爱,我们永远也不会忘怀。
老师,您是我们心灵的工程师。是您辛勤的浇灌,让我们从一个个无知的孩子长成一群群有知识的少年;是您辛勤的付出,让我们从一个个问题中找到答案。老师,您辛苦了!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老师对我们的教诲之恩我终身难忘。有人说,师恩如山,因为高山巍巍,使人尊敬。我要说,师恩如海,因为大海浩瀚,无法估量。感恩您,老师!
感恩老师小学生演讲稿3
人们常说,老师是园丁,老师是父母。但我觉得我们班的凌老师更像一本书,一本让人越读越爱的书,一本内容丰富、色彩斑斓的书。
有时,凌老师是一本《百科全书》,带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让我们领悟新的知识,找到正确的答案。瞧,凌老师手拿着粉笔,一边说,一边写,就像不停地给小树浇水、施肥,希望小树能早点长成大树。凌老师不断往我们脑子里输送知识,让我们脑子里的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积累。我们就像小树吸饱了营养,不断地成长着!
有时,凌老师变成了一本《幽默大师》。凌老师说话幽默风趣,常常能用有趣的话语逗笑我们。记得有一次,凌老师在找朱启航,结果同学们告诉凌老师朱启航在厕所里,凌老师强忍住笑,严肃地说:“朱启航是厕所所长啊,三天两头往厕所跑。”听了凌老师的话,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有时,凌老师好似一本《三十六计》,老师可忙碌了!每天,老师精心设计每一个教学方案,认真地上好每一节课,仔细地批改每一份作业,有时作业本一叠又一叠。老师的工作是多么辛苦而繁重呀!可我惊奇地发现老师的脸上虽有疲倦,但总是洋溢着微笑。我为遇上这样的好老师而知足、幸福。“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就会情不自禁地跟唱,脑海里时时浮现老师笑容可掬的神态。
感恩老师小学生演讲稿4
我要感谢我亲爱的老师,是他们呕心沥血,才让我健康成长。
我先要感谢我的语文老师――陈老师。是她,手把手教会了我们怎么握笔写字,是她,让我们知道了每个字正确的发音,又是她,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教我们怎么写好一篇作文……
老师的教育方法还真有一套。当我们回答问题出错的时候,她并不是批评我们,而是举一些简单易懂的例子把我们引向正确的答案。这样既不会伤到我们的自尊心,又激发了我们举手发言的积极性,拓宽了我们的思路。
由于我电脑打字速度比较快,所以陈老师经常让我帮她在电脑中打同学们准备投稿的作文。与其说我在给她帮忙,还不如说是她在锻炼我呢!在“帮”她的过程中,我打字的速度越来越快,还让我从同学们的优秀作文中学到了许多知识,使我的写作水平也大大提高了。
其次,我要感谢我的数学老师――吴老师。我从小就喜欢数学,成绩也不错,可是我又很马虎。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在写答案时把一个“0”漏写了,结果与满分无缘。是他,带着和蔼可亲的笑脸,用亲切的语气告诉我做每一件事都要认真、仔细。从这以后,我渐渐治好了“马虎病”,我又与满分有缘了。
我还要感谢我的英语老师――毛老师。她生动有趣的教育方法,让我喜欢上了学英语;她标准的口语发音,为我们学习英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她让我们早晚背单词的方法培养了我很好的学习习惯。我要努力学好英语,等到明年时我要用英语对外国人介绍我们的家乡,我们的学校……
人的一生离不开老师的谆谆教导,我要大声地对他们说:“谢谢!我亲爱的老师们!”
做的小学生演讲稿篇4
同学们:
根据市上的安排,今天来你们学校,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交流,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教育、帮助同学们不要染上或改掉不良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的出色学生,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健康成长,长大成人后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下面,我围绕三个问题,来讲解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学法、用法、守法。
一、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应该掌握的几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1、旷课、逃学;2、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夜不归宿;3、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4、打架斗殴、辱骂他人;5、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6、盗窃财物、故意毁坏财物;7、赌博或者变相赌博;8、观看、收听、阅读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书刊等;9、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10、吸烟、酗酒;11、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必须牢记,上述十几种行为都是不能做的。为了自身的健康成长,为了将来成为有用人才,成为栋梁之材,能为国家为人民为家庭多做贡献,未成年人应该刻苦学习,力求上进,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定义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本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上述严重不良行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积极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教育,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别
“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因为程度的不同,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表现的形式不同,法律列举的十一项不良行为与九项严重不良行为在程度上是完全不同的,前面已经说过,不良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不好的行为或者不端的行为,而严重不良行为则一定是违法行为也可以说是几近犯罪的边缘,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第二是法律后果和要求不同,对于不良行为,法律强调的是预防和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的教育等责任,而对于严重不良行为,则要求必须采取措施进行管教、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少管所进行矫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少管所进行矫治。
(四)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1、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法律责任。这里所讲的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和第四章所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不采取措施,不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的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一是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也就是,由公安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失职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二是责令其严加管教。即在训诫的基础上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对已存在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严格地约束教导,让其改正已经存在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
2、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法律责任。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属于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使未成年人回到自己身边,不再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五)怎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预防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好行为”和“不端行为”。未成年人实施的一些不良行为,虽然尚未构成犯罪,但这些不良行为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他们的成长,如不积极预防、教育和及时矫治,这些不良行为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严重不良行为也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从挂图中看到的这些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一些不良行为,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听之任之,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预防、教育和矫治,防患于未然。未成年人、家长、老师、学校以及全社会都应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学校依法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对未成年人进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对依法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制止或者对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等,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应当承担责任。
3、为了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对已临近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进行挽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列举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并分专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分别作了明确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具体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为预防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尽到什么责任;有关行政部门、单位在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义务等。
(六)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的内容是未成年人通过履行义务来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另一个方面的内容是未成年人通过行使权利来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1、通过履行义务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过履行义务的自我防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通过履行下列义务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①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
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均属于行为规范,为人们的行为指南、行动准则。其中法律、法规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人们不遵守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社会公共道德则属于人们自觉遵守的准则,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违反者则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就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来讲,只有遵守,社会才会有秩序,人们的生产生活才会有保障,人们的行为才不至于受到法律的惩处和社会的谴责。为此,需要人人遵守,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②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或者讲自己约束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自尊、自律、自强均是保障自己不断进步,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的心理意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每一个人均应树立这种意识,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一个人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最基本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均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但是这两种能力的形成需要不断的学习,这样才能使得自己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正是长知识的时期,更需注意。
④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不良行为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不良行为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这两类行为均是为社会所谴责、对社会对自己有一定危害的行为,也是违法或者犯罪的基础和前提。对这种行为除国家有关机关、社会团体治理外,还需要每个人自身的抵制,作为未成年人更需要自觉抵制,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通过行使权利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过行使权利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通过行使下述权利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①被遗弃、虐待时有权请求有关单位保护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②发现对自己或者对其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报告有关部门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四章规定的不得实施的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比如多次偷盗等严重危害社会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以通过学校、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③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保障自己同犯罪作斗争的行为不受报复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教授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次,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违法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比如有的同学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大声起哄,引起围观,造成堵塞。有的甚至在学校纠集多人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比如在加油站不听工作人员的劝告,拨打接听手机也是违法的;再比如国家工作人员检查食品卫生,进行城市管理或者其他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阻挠执法,妨碍公务,也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像刚才提到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属于这一类。什么是管制刀具呢?它是指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部分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弹簧刀、尖刀等。因为这些刀具容易成为坏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所以要实行强制管理。那什么是非法携带呢?它是指携带上面所提到的这些管制刀具进入车站、机场、影剧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轮船、火车、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面提到的这些刀具,只要是个人持有,就属于违法。所以,我们小学生应当远离管制刀具,做到不买、不玩,更不能将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此外,如果损坏、移动一些交通标志,或者是携带烟花爆竹之类的易燃易爆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也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例如:今年6月5日,发生在成都的一起公交车燃烧事故,造成27人遇难,72人受伤,其原因就是有乘客非法携带了汽油造成的。代价可谓是惨重的,教训应该是深刻的。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每个人都有神圣的人身权利,那是不可侵犯的。如果你辱骂他人、给别人起“外号”或者私自拆看别人的信件、电报,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写恐吓信威胁别人,未经别人许可,私自进入别人的房间,甚至进入别人的家里等,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有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王林,依仗着个子高,力气大,经常欺负弱小的同学,一次放学后竟然因为几个同学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大打出手,后来被一位家长看到后送到派出所接受了处罚。
4、侵犯公私财物。包括偷盗、骗取、敲诈、抢夺公共财物和私有物品,还有公开哄抢集体、私人财物,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刚才我说了,未经别人许可进入别人的房间或家里,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那么,进入别人的房间或家里以后,又拿了别人的财物呢?那就又侵犯了别人的私有财产权。同样,未经别人的允许,别人的东西是不能随便拿的,如果你拿了,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有一次,公路上发生了车祸,货车上的水果撒了一地,附近的很多人前去哄抢,也包括一些小学生,货主怎么阻止也没有用,急得直哭。后来民警赶到,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大多数人都改正了自己的行为,少数不听劝告的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的同学喜欢玩玩具枪,有些玩具枪射程比较远,有一定的杀伤力,有的同学喜欢用它去射击马路边的路灯甚至路上的行人,这就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现在在火车站、球场外倒卖各种车票、球票的票贩子,他们的行为同样是违法的。有些同学在外出旅游的时候,觉得机会很难得,就在一些建筑物上甚至名胜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了景点的美观,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当然也应当受到处罚。
6、违反交通管理。这是和同学们的生命息息相关的。有些同学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横穿马路的时候啊,不走斑马线,从而酿成交通事故。一些成年人酒后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都属于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是事故隐患。
7、其他违法行为。包括赌搏和传播黄色信息等。有些同学放假在家,也学着大人抽烟、喝酒、泡网吧,打扑克、搓麻将,还玩点小刺激。等等这些不良行为,都不利于我们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上面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了这样的行为,就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下列处罚。一是警告:如上面提到的有些人就是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而受到警告处罚,这是最轻的一种制裁措施,这种处罚不但带有教育性质,同时又带有强烈谴责的意义。二是罚款:比如破坏文物会被处罚200元到500元的罚款。在一些秩序规范的城市,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会受到50元以上罚款的处罚。三是拘留: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违法行为最重的一种处罚。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刚才提到的王林就是因为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害,被处以7日拘留。
另外,对于违反法纪,后果比较严重,但还没有触犯刑法(也就是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劳动教养,目的是让这些人早日迷途知返,不至于发展到犯罪的地步。
同学们,20__年6月30日,宕昌县人民法院在县一中对庞某某等7人抢劫犯罪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我当时是宕昌一中聘请的法制校长),他们最大的不到18岁,最小的不到15岁,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上一次网吧,为了吃几口零食,为了几元钱,甚至是几角钱,他们无视法律,采取暴力、协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虽然每次作案抢劫的财物数量都不大,就是几元,十几元,最少的一次仅只有四角钱。但是,他们的行为,对社会、家庭和学校、学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抢劫罪,被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最长的被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最短的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小小年纪,还是未成年人,却要失去自由,在高墙内去洗心革面,他们的父母、亲人,在忍受离别的痛苦的同时,还要举债上缴罚金。听了对他们的宣判,和他们对犯罪行为的忏悔,在大快人心的同时,我们作为家长,作为老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谁不为之感到痛心,感到惋惜呢。
同学们,据统计,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亿,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关系到民族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伟大社会工程,教育未成年人克服不良行为,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人格,从而能够以健康的心态、端正的言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学习、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使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
各位老师、同学们,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只讲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预防、教育和矫治,希望能对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起一定的作用,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提出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做的小学生演讲稿篇5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对交通岗台,你一定很熟悉,然而我更熟悉,因为三尺岗台就是我的工作岗位。那上面不仅有我洒下的汗水,也有我成长的足迹。在我的眼里,它不仅是人民安全的绿灯,也是衡量交警价值的一杆秤。
去年6月的一天,我正在值勤时,发现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大爷遇红灯刹车时不小心重重地摔倒在马路上,我赶忙找车把他送到医院,背着他上楼透视,并拿出身上带的三百块钱和工作证抵押为他办了住院手续,又通知了他的家属。老大爷感动地拉着我的手说:“孩子,大叔我跪不下去,就让我好好看看你吧!”当时我这五尺高的汉子,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
1995年5月份的一天,我发现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在马路中间哭泣,汽车直躲她,可她不知躲汽车。经询问才知她因找不到一块出来的奶奶又找不到家才哭的。下岗后,我把她抱回家,让妻子给她做饭,请假哄她,我连饭也顾不得吃就去四处打听谁家丢了孩子。当我把孩子领到她父母面前的时候,他们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又是送礼又是写感谢信。礼品我没收,可我收下了人民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和爱戴。
在便民服务台上,除了修车工具,我又准备了地图和指路条;在学生放学高峰时我除了组织护路队又设立了交通安全通道;纠正违章我杜绝“冷、硬、横”,坚持以理服人,文明热情。小小岗台连万家,分内的我要管,分外的我也管。有一次,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大娘来到岗台上对我说,她和儿媳妇闹翻了,求我帮她搭车回xx老家。下岗后,我好言相劝,把她送回她儿子家,耐心做他们的工作,走时留下二百块钱帮他们生活,以后又经常去探望,婆媳终于和好如初了。他们感动地说:“你们武清警察真好哇,连我们外地人的家务事都管,真不知怎么谢你们!”我听了心里热乎乎的。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原来站在岗台上我代表的不是我王卫星,而是人民警察,武清交警。为此,我一定要站岗一分钟,负责60秒,展现出武清交警的风采。 别看小小十字路口,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一名交警,心中只要有了导航灯,就能处理好任何事情。
当得知一辆蓝色小货车把人撞到沟里逃跑后,我和同志们立即堵截,终于将肇事司机抓到,使他得到应有处理;当一辆从北京至天津的大客车遇红灯停车突然起火时,我冲进冒火的车里,将乘客全部疏散下来,并冒着油箱爆炸的危险和消防队一起灭火,避免了一场车毁人亡的事故;当我和沙洪波发现被扣的无牌摩托车司机神色慌张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审查,结果查出摩托车是他偷来的赃物,使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处;今年6月,在新开桥拓宽工程中,我们全班同志冒着暑热执勤,几个月没歇一个公休日,晚上还要加班加点,终于圆满完成了县内车辆分流、疏导工作。我们把心交给了人民,人民把真情给了我们,一封封表扬信,一面面锦旗拥向了我们;广播电台赞扬我们,但我们并不为此而飘飘然。我们想的是,能保一方平安,能为人民做贡献,再苦再累心也甜。
三尺岗台,是安全责任台,是为民服务台,也是自我牺牲台。这是在我经历了失去孩子的痛苦之后才认识到的。去年年三十,是我妻子的预产期,也是我们交警任务最繁忙的时候。我见妻子没有生孩子的预兆就照常上岗了。谁知妻子由于过分劳作,使孩子没来得及看这个世界一眼就死在母腹中。面对身体虚弱、以泪洗面的妻子我无言以对。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我躲在没人的地方,第一次放声地哭了!我内疚,我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我伤感,结婚两年多,没有让父母抱上孙子。我想,假如我不是交警,我就能抽时间多承担些家务,就不会连换煤气都要让妻子承担;假如我不是交警,在妻子临产时就会守护在她的身边,孩子就不会夭折。然而我是交警,交警就是要别人休假我上班,交警就是
要牺牲自己保人民安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浮想联翩,想想戴成江弥留之际惦念着岗台,看看身边所有的战友,又有哪一个顾得上家,又有谁不是三尺岗台献青春?我擦干了眼泪,又坚定地站在了岗台上。是的,为了人民的幸福,我们是欠下了父母情、妻子债,但我骄傲的是我们虽然不是父母的好儿子,却是人民的好儿子;虽不是妻子的好卫士,却是人民的好卫士!
6年来,我付出得很少很少,可我却得到了很多很多。近两年,我先后被评为“xx市优秀共青团员”“市新长征突击手”“先进青年民警”。今年年初,我作为共青团代表光荣地出席了xx市第十届团代会。但鲜花和掌声并没使我陶醉,我知道我只是做了一名交警应该做的,因为优秀指挥能手不只是我,为民服务的不只是我,不怕牺牲救火救人的也不只是我。我只是一滴水,反射的是太阳的光辉,代表的`是整个交警群体;我只是一片树叶,显示的是整个树林的生机,光荣的是我们全体橄榄绿!
聂譬初在给交警题词时说:“发扬优良传统,做人民交通卫士。”今天我要对着大家说,我无悔我是一名交通卫士,我自豪我是一名人民警察!今后我一定要谱写新篇章,让青春永远和红绿灯一同闪光!
谢谢大家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