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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6篇

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制定个人的职业目标,工作总结是我们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的基础,69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6篇

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1

时光荏苒,一年的时间很快又要过去了!这一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渐从对工作的迷茫和失落中走出,充分感受到了工作的丰富和充实,甚至工作的时候达到了某种忘我的境界!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多,感慨更是万千!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政治理论是管总的,是各项工作的指针。在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政策的基础上,我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党性修养。自从新增了低保、信息、残疾人的全面工作以来,我虚心向领导请教,通过自己的认真摸索和实践,努力使自己在尽短时间内熟悉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向,形成一个较清晰的工作思路,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随着工作的日益充实,我也有了更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遇到台风暴雨总是会担心困难户危房的安全,遇到工作紧张的时候半夜里还要思考工作上的事。同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也不断地在增强,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地投入工作,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也磨练出了很强的工作原则性,很好地杜绝了任何与工作程序、工作原则相抵触的事情发生。

在这一年里,我本着“把工作做得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先是深入研究了部门全方面的工作事务,整理好二十多类民政对象的完整资料,了解各类对象的,掌握其评定标准、工资发放标准、死亡抚恤标准等等,不仅增强了业务知识,也使整个部门的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将这些全面、准确的资料输入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去,自觉完成了民政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按照民政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亦做好了全年的信息报送工作,其中一篇登上了《太仓民政期刊》,一篇登上了《太仓日报》,为今年的民政信息工作添分加荣,从中我也逐渐提高了自己的事件敏感度和文字写作能力。

随着部门内分管工作的增加,我始终用“承重”两个字来督促自己,做到不拈轻怕重,不管干过没干过,困难有多大,压到自己的肩上都把它看成是接受锻炼的好机会,勇于承担,努力完成。就如残疾人“十五”康复工作的检查,接到检查工作的时候的确是有些没把握,靠我五个月所了解的皮毛去完成整整五年的工作情况检查……当时部门的其它工作都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主任把这次的检查工作全盘交托给了我,我只好勇敢地接受这考验了。刚开始的时候按自己的思路走了些弯路,向主任请教后着手起来相应地就顺手多了,再后来争取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碰到比较重大的决定再去麻烦主任,一切也都挺顺利,花了时间和精力,最终很好地做好了检查的准备工作,受到了领导鼓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得到了很大的锻炼。

其实,这一年所做的工作、所学的知识、所获的经验真的是举不胜举。我在工作和学习中逐步成长、成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成绩,我也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得还不够完善……我会努力改进。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会依然保持平常心,戒骄戒躁,更加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不懈努力,争取开创一个工作的新局面!

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2

xx年以来,镇民政办、在县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马过河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年初工作计划,以人为本;围绕县民政局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镇政府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以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及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勤奋工作,吃苦耐劳,使民政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一定成绩,为构建和协马过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民政工作自检自查情况归纳如下:

一、xx你那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全镇受春荒、旱灾的影响,通过群众评议、推荐以及镇、村两级入组调查,预计到10月缺粮人群2483户,10295人,在百年不遇的大灾面前,民政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投入抗大旱一线,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己任,对困难群众、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五保、孤儿、贫困苗族实施统一、公开发放救济大米四批,1——12月分别救助了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困难群众、五保、孤儿等发放救济粮750户25947人,共发放救济粮26000公斤。其中,贫困苗族318户1258人,救济大米9540公斤,有效缓解群众生活难问题。倒塌房屋9间,发放救灾资金7000元。火灾3间,发放救灾资金5200元,灾情就是命令,民政办以四个第一的工作原则,对灾民及时转移,安置,全年无一人伤亡,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针对农村部分群众因病返贫,民政办想方设法为他们以大病救助方式救助78户,补助金额81000元,对达不到大病救助条件的,为他们解决临时救济,共救助了39户,32800元。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自从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442户,1100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全年共发放1082400元,按季度发放。努力做好分散五保工作,对全镇21户,21人分散五保家庭进行走访,为进一步营造敬老氛围,共享和谐成果,民政办积极主动,争取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统筹安排,使入院工作达60%,超额完成县局下达指标,对不适合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保证他们有粮吃,有衣穿,共发放救济粮3100公斤,养老金2880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群众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优抚工作

为有效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民政办把优抚安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镇现有优抚对象63人,残疾军人4人,年发放补助金额53680元,建国复员4人,年发放补助金额11996元,解放复员6人,年发放补助19041元。病故军烈属6户,年发放补助金额28608元,带病退伍人员34人,年放补助金额83124元。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11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2217元的标准,于年底全部兑到位。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施了生活救助。

(四)老龄工作

1、认真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让全镇上下行成养老敬老的氛围。

2、深入开展敬老模范村创建活动,全镇已在马过河居委会、鲁石村委会、何家村村委会、麻衣村委会及车章村委会建点,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县乡镇中率先完成创建工作。

3、认真执行老年人优抚政策,在县老龄办的领导下,积极发放高龄老人健康生活补助,其中,80岁以上老人187人,每人补助360元,90岁以上老人8人,每人补助360元,确实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每年在敬老节期间组织开展一次老年人运动会和放电影,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此期间还为退休老年人送去慰问品。

5、积极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2012年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执行救灾救济工作方针,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努力解决受灾群众和特困人员生活、生产困难,维护镇容镇貌。

2、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组织建设,在思想创新意识上不断提高,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加强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

3认真贯彻执行低保政策,加大回访复查力度,强化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批制度,依法开展低保工作,推进低保工作法制化进程。

4、严格执行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途径。

5、扎实有效地实施明天计划,切实做好孤残儿童救助工作,努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6、按照六个老有的目标,认真抓好老龄工作,深入开展敬老模范村的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具有老年人特色的各类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7、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积极推进民政事业的社会化。

xx年以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马过河镇做出新的贡献。

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3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支持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建党100周年交出了合格答卷。

(一)党建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依托“民政党员干部学堂”,创设“导师制”,通过“讲+谈”“考+学”“学+访”、举办“线上+线下”党史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方式,引领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大走访、深调研、开新局”活动,走访双低家庭、困难高龄老人、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等民政对象480户,召开镇(街)和村(居)座谈会34场,收集基层和民政对象问题意见297条,调处解决297个。研究制定一批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办法、措施、制度、方案,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实实在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问题。高质量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9项,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8万人次,实现户籍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免申可领”,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104户,全市277个村(居)实现“阳光村务”建设全覆盖,实现婚姻登记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

(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及整改“回头看”要求,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狠抓整改,确保“政治体检”见成效。抓实抓细“八小时以外”监管、谈心谈话等制度,“八小时以外”事项报告160人次,组织电话家访、家庭走访128人次,开展谈心谈话317人次。组织明察暗访3次、通报单位和人员问题7个。聚焦儿童领域审核审批、家访考察、医疗康复、人身安全等重点环节,逐项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管理漏洞,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共制定细化家庭寄养、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业务3大类23个子类共114条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各类办法、制度、方案211个,整改工作初见成效。强化风险防控,建立民政系统履职尽责和廉政风险防范“两张清单”,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共排查梳理风险点531个,制定整改措施583条。组织开展全市民政专项资金督查,检查23个镇区专项资金约2.03亿元,共查阅各类对象档案资料9873份、随机入户3253户,核查存在问题84个,全部完成整改。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查找问题122个,制定整改措施122条,建立完善各类管理制度14个。

(三)干事创业氛围有效激发。制定《关于加强市民政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努力锻造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制定《中山市民政局“转作风、再出发、开新局”行动方案》,推动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加强干部培养锻炼,积极引进“333”干部,先后选派业务骨干到相关部门跟班学习或参加专项工作20人次。推行“导师制”,组织40多名导师“一对一”指导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学员完成挑战任务800多个。健全“党建50%+实绩50%”双百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成长紧密关联、与绩效奖金直接挂钩。积极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对年轻干部、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增设“加压指标”,修订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和奖励办法。推行闭环考评机制,对个人绩效考评成绩当年排名末位的,由组织进行提醒谈话,明确“以实干促发展、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坚决摒弃“躺平”心态坚决杜绝“重说轻干”“光说不干”,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一)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21年,我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120元,保障水平位居全省第三。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分别达846元、779元,比省要求高出26%、40%。与此同时,低收入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的保障水平也同步提高。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116户6136人,低收入对象315户702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8595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1750万元、困境儿童保障金112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994万元;全市累计救助困难群众5727人次1478万元,人均次救助达2581元。我市困难和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切实的提升,兜底民生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修订出台《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中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印发《中山市相对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及精准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关爱服务的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和社工等完成6078名重点对象走访登记和帮扶结对,并通过安装紧急呼叫装置、智能水表建立实时监测预警,主动发现,精准救助,努力实现社会救助工作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三)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大力创建慈善示范社区(村),火炬开发区张家边社区等40个社区(村)被授予“中山市慈善示范社区(村)”称号。颁发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纪念章”个人34人、企业44家、慈善典范项目10个。发布2020年度“中山市慈善捐赠榜”,上榜企业和组织310家、个人105人。完成第八届“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举办服务活动逾6000场,直接服务群众近63万人次。开展第九届“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共评选优胜项目235个,投入种子资金277万元,撬动部门配套和社会捐助资金超300万元。依托“三大”帮扶中心持续解决困难家庭看病、读书、住房等民生难题。全年共实施大病慈善救助1655人次,发放慈善专项救助金260.4万元;实施教育帮扶1227人,发放助学金309万元;完成困难家庭住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62户。

(一)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编制《养老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地方标准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家政、助餐、档案管理、通用要求等4个团体标准,并在火炬区、西区街道、小榄镇试点实施。探索“互联网+标准化”的融合发展,打造集服务预约、监管、评价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智慧养老服务调度中心,开展定期巡访等服务约61万次,主动呼出老年人关怀电话7200多次。全面完成市十件民生实事“关爱老年人群体”的各项指标,全年共为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家政、照护和康复等服务逾28.43万小时、助餐送餐超17万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04户。同扎实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2个,实现村(社区)100%覆盖。抓实抓细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整治,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大排查,对发现的161项风险隐患100%整改到位。

(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逐步完善。推动成立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实现镇街未成年人保护站点(专人专岗)全覆盖。建设完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全市共配备28名儿童督导员和279名儿童主任,实现镇(街)一村(居)两级全覆盖。强化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开展“童心向阳”和“助学实践”活动,举办相关活动170场次。持续推进儿童福利领域志愿服务,开展入户探访、医疗康复等志愿活动1538场次,服务约3万人次。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将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并入“12345”服务热线平台,全年共救助困境儿童84人次。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累计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等活动405场次。

(三)行政审批服务高效便捷。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实施“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72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其中69个事项实现了“零跑动”,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97.2%。严格落实“好差评”机制,月度综合评分均为满分10分,全年没有产生“差评”工单,共办理社会组织审批1092宗、地名审批88宗。积极开展“营转非”登记工作,加强与市教体局联动,在名称预先核准、换发办学许可证、办理民非单位登记证书等环节进行并联办理。截至2021年底,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42家,已基本完成转登记工作。

(一)基层群众自治持续深化。依法高质量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首次实现书记、主任、经联社社长100%“一肩挑”,“两委”班子成员100%“交叉任职”,组织意图人选100%落实。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城中村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社区设置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山市规范社区设置工作指导意见》,东区、南区、沙溪、三乡、港口、南朗、坦洲、东凤、南头等9个镇街按要求新设立1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印发《中山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山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实现“阳光村务”建设村(居)全覆盖。

(二)社会组织监管不断加强。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年报、等级评估、财务专项检查等,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监管。扶持社会组织项目18个资助资金80.19万元,为8家镇(街)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合会)拨付扶持资金近50万元。打击整治处理非法社会组织13家,将未参加年报等原因的278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全年共收到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359宗,未发生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异常情况。认真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2021年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共减免2065个企业负担金额577.5万元。2021年,我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共2203家,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2215家。

(三)社工人才队伍加快发展。出台社工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套文件,强化业务指导、服务评估和绩效考核。着力提升社工专业能力,举办专项培训5期500多人次。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社工5918人。扎实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印发《中山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双百工程督导办公室,全力落实各项指标任务。目前,全市有社会工作服务站23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43个,共配备“双百工程”社工138人,实现全市社工服务站镇街100%覆盖、民政兜底服务对象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四)七大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紧盯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及财务收支等领域的短板弱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社会救助数据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大幅提高,市救助管理站数据信息准确率达到100%;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近3000份孤儿档案逐项补正完备;削减社区证明事项26项;清理处置“僵尸型”社会组织39家。七大领域的管理更加规范,安全有序的工作局面日益巩固。

(五)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成效明显。全力配合做好我市部分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各项民生服务实现“无缝对接”,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反响良好。依法做好行政确认,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2319宗、离婚申请6482宗、离婚登记3995宗,其中跨省跨市婚姻登记2366宗;办理收养登记2宗,出具不符合收养登记证明34份。拓展婚姻家庭服务模式,设立平安家庭工作室,开展婚姻咨询及调解辅导服务3449宗。扎实推进流浪人员救助工作,共救助1392人次,成功寻亲33人,入户安置98人。提升福彩公益品牌形象,全年销售福利彩票8.26亿元。积极推进殡仪馆改扩建前期工作,提前完成火化机尾气净化整治。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年处理遗体13919具,寄存骨灰约2万个,共办理基本殡葬费用减免10581宗506万元。此外,我市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和报表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获全省民政统计工作考评优秀等次,信息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政务公开、保密、法制、建议提案、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扎实的成效。

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4

民政局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的机构。身为民政局的一员,我深知肩上的重任,时刻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政政策,真心为民政对象服务。我负责分管城市低保工作,按市民政局和局党组的安排,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同事的支持配合下,认真开展工作,保障了城市困难居民生活,为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城市低保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市民政局业务指导下,我与低保股的同志一道,踏实工作,认真做好低保复查和低保金发放,完善低保制度,加强低保管理,使我县低保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低保的申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报,防止重报、漏报。并逐级审查上报,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督促一级,层层把关。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公示和审批。

低保申报必须经居委会、办事处(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核,并将审核情况逐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我县低保金提前按季预拨到乡镇,乡镇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坚持按月发放,并在全县推行银行代发,90%的低保户可直接在银行领取低保金。为方便群众领取低保金,对居住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低保户可以申请办理低保转移手续,就近领取低保金。

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做到能进能出。我们对全县低保户都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核查工作。看家庭居注生活等情况;询问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查家庭成员、查户口、查收入、查房产、查消费、查表现;四登:填写复查表、登记有关内容;走访邻居、基层干部及其他知情单位和知情人,了解真实情况;做到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杯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纳入或取消其享受资格。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按规定予以落实。

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5

2017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实力、秀美、幸福**做出了新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提高标准,应保尽保。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3087户57374人,其中市本级23502户41878人,双矿集团低保对象6273户11381人,占市本级低保对象27.2%;农村低保对象25070户42469人,其中市本级3127户4539人;全市五保对象2719人,其中集中供养973人,分散供养1746人,本级五保对象161人,其中集中供养63人,分散供养98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30元;农村低保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71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200元提高到67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到4704元,资金全面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比例由医保报销后的65%提高到70%,一般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40000元,重特大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80000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救助突发性困难群众10326人次发放救助金1427.7万元。四是重点对双矿集团开展救助。已救助符合条件的人员9574户15126人,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1122户3229人,发放低保资金954.25万元;符合医疗救助1365户1849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7万元。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7087户1004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2.55万元。截止12月份,市本级支出2342万元为8165名患有疾病的救助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市本级筹资705.6万元资助市本级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市本级农村低保、五保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参合资金62.4万元。五是有效应对洪涝、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争取救灾资金917万元,全部发放到户,救助灾民6.3万人。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向省厅申报了7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一是以创建幸福社区为牵引,全力打造幸福社区。目前,已有61%的社区达到了幸福社区标准。二是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三是清理规范社区工作内容。理清社区工作职责,梳理了社区工作任务、评比表彰、盖章事项等工作内容,保留社区盖章事项8项,取消82项,清理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台账、牌匾等。四是增强社区干部工作活力。市委派驻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到街道、社区任第一书记,为社区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激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五是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134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了7个千米示范社区和15个达标社区。建立了30个社区日间照料室和10个社区儿童之家,普遍建立了社区联心室。目前,正在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六是深化社区服务内容。紧紧围绕社区就业、社区扶贫、社区环境和平安社区创建,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七是90%的城乡社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断完善了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八是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在有序进行中,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方面。一是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服务业发展,向省厅争取1100万元,改建公办养老机构。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现改造完成,床位180张,已投入使用,第三期“医养结合”综合楼改建已完成,下一步将配备设施,招聘人员。利用闲置学校、办公楼等闲置资源,四个区分别建设一所老年人福利院。目前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改建的养老机构已投入运营。二是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全市已有7所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现已正式投入使用,新增床位330张。福泽康年养老服务中心、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前主体建设完工。三是加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候鸟式、健康养老项目。推出7个候鸟式养老项目,已招商落地项目1个,民间资本在建项目1个,地方政府在建项目1个,有4个项目正在积极寻求合作。四是加大特殊群体救助。实施“龙江爱心助残”“脑瘫患儿康复救助”等活动,对脑瘫儿童进行免费筛查,对符合治疗条件的13名儿童,安排到省社会康复医院进行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五是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出台了《**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六是积极向省厅争取民办公助资金110万元和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资金1030万元,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和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军地共建开展互办十件实事活动,我市再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二是优抚对象补贴补助及时发放到位,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测算拨付优抚经费391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资金,每月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300元,发放优抚对象冬煤补助每户1000元、重大节日补助每人800-1000元。为市本级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保参保资金50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住院二次补助标准,统一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缴纳保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再次得到完善。三是协调政府部门垫付和匹配资金1197万元用于发放20**年和20**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实现城乡一体化对接,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市烈士陵园被国务院首次列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五是完成了20**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共培训120多人次。六是市本级为20**年退役的162名士兵发放309万元补助金。

(五)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方面。一是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共采集地名信息8741条,测量地名经纬度、历史地名等各类信息25000多条。二是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完成了第三轮县(区)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三是启用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市新登记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完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网上审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在尖山区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选取3个条件好、服务功能齐全的社区,每个社区重点培育3-5为老年人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五是推进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政策研讨。六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0885对,离婚登记6379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七是全面建设了一条龙殡葬服务体系,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全市死亡人口火化率在95%的全省最好水平。八是通过“三社联动”将社会工作纳入了社区和社会组织,尖山区、宝清县作为社会工作试点县区,优化了社区和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九是实施亲情式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32人次,接收准确率和护送安全率均达100%。向省厅争取273万元资金,改建市社会救助站,为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

(六)班子队伍建设明显增强。着眼保证民政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等为载体,以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依托,全市民政系统以上率下、善做善成,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实现了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到位、窗口服务单位行风建设到位、民政舆论环境宣传营造到位,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得到树立。同时,安全、信息、信访等工作的责任落实力度大、效果好,形成了安全无事故和信访形势稳定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政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广大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需求与民政部门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所需、所盼还不到位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政事业费投入不足

在**五时期,我市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推动了我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正由保障基本民生向改善民生迈进,健全社会救助,发展社会福利,优化优抚安置,都对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对民政事业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速,我市的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省内比较,属中游水平,与经济发达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还满足不了群众对养老的基本需求,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低、硬件建设欠缺、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制约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如何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我市候鸟式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是当前民政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新常态的到来,“互联网+”在推进民政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但目前互联网如何与民政养老、社区等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从思想认识、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等方面还有欠缺和不足,没有形成用信息化推动民政工作,用“互联网+”推动民政工作适应新常态的良好工作局面。并且受民政干部职工能力素质、资金投入、技术条件等因素影响,民政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民政工作改革力度还有待加强

由于民政工作的传统性很强,常常就民政抓民政,工作对象是“盲、聋、哑、痴、呆、傻”和困难群体,工作方式计划的、单一的、封闭的思想仍比较浓厚,各项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思路办法还不多,研究推进民政工作发展的措施站位还不够高,没有将民政工作放入到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变化的大背景下来谋划改革发展,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的力度和步伐还有不足。

三、2018年民政工作思路

(一)围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效能。一是加大对矿业集团和森工林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一户不重、一户不漏。二是筹集资金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与省厅信息平台实现对接。三是按照精准化扶贫的要求,全面建立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农村居民申请家庭的收入核对、认定工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贫困群众定期进行排查摸底,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对象,通过适当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推进“救急难”工作全面展开。按照省民政、财政出台《关于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所辖的四县四区全面开展救济难工作。并建立**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二)围绕幸福社区创建,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一是按照我市创建幸福社区目标和省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要求,2018年底全市幸福社区达标率要达到90%,社区建设达标率要达到95%。社区网格化服务要实现全面覆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75%。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实现“一岗多能”、“一窗口”办结。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和社区岗位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不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向上争取项目、市里以奖代补、县区投入资金、职能部门共驻共建等,购买、置换、新建、扩建等办法统筹协调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及与社区公益用房相配套的办公设备、活动设施和活动场地,按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设置日间照料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实好《**市社区公益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四是突出抓好社区四项重点工作。即:做好帮扶解困工作、解决创业就业问题、抓好平安社区建设、抓好环境建设。

(三)围绕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推动我市养老机构向“医养结合”转型,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大力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完成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三期“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推进福泽康年、宝山安康颐养、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医养类民办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实现医养结合床位数占机构总床位的30%。二是继续抓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重点发展规模较大、功能配套、医养结合、绿色生态的养老服务项目,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要达到32张。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联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优惠补助政策,对2018年策划生成的5个千万元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落实力度。三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置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引导参加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降低养老机构在运营中的风险,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专业的管理与服务。

(四)围绕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巩固和发展好我市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保持国家和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进一步促进军民团结,军地互助。要以八一、十一、春节、清明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加强国防教育,集中重点的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以多种形式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的拥军优属典型,弘扬爱国拥军的时代精神。要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双拥活动,使双拥活动深入人心。二是完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切实落实优抚对象待遇。三是安排好2018年“两节”期间市领导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及时下拨冬季取暖煤补贴资金,确保优抚对象安享暖冬。四是做好2018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8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和地方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围绕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工作,对各县区进行监理后申请省厅对我市的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编辑出版新的行政区划图,并建设**市地名网站。二是继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新登记证书换发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指导县区建立1-2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抓好各县、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是以加强殡葬执法,清理殡葬市场为重点,推进殡葬环境整治和改革,转变殡葬系统行业风气,提升殡葬为民服务水平。

民政所工作总结和计划篇6

20xx年鹿源春社区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政、残联的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民政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社区现共有人口12741人,截止20xx年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21户,共有残疾人119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社区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优质的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二、认真做好低保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低保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困难居然民生活状况,将贴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使广大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对新增的低保户,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一入户调查一民主评议讨论一张榜公布”的程序办理,有效地提高了透明度,堵塞了优亲厚友的不良现象。对低保边缘户,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政策,尽可能给予各类救助,逐步帮忙他们走出困境。

三、在今年的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中,我社区共办理了152户,低收入家庭认定131户,给35户居民户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为38户低保家庭申请了实物配租,保证了低收入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充分把党和国家和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四、在完成残疾人工作方面,我们坚持每月对残疾人召开一次会议,对他们进行宣传教育,教育他们要身残志不残,让他们感觉到虽然自我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但党和社区会从各个方应对他们进行帮忙。

五、每年的春节期间,我们社区都会为老年人、优扶人员送去衣物和慰问品,对孤寡老人和老年人,我们会经常入户走访慰问,透过摸底调查,对社区的60周岁老人登记造册,为30个8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老人办理了高龄津贴,为13位优抚人员办理了医疗卡,社区尽努力及时为他们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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