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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自查报告7篇

只有将自查报告写好,我们在职场中才能取得进步,随着人们素质的发展,小伙伴们逐渐知道自查报告的重要性,69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政策落实自查报告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7篇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1

我局对照《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xx地区税务局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进行了自查。

一、学习方面。上半年我局共组织中心组学习内容99个,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工作要求68个。通过理论学习快速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减降费各项政策的知晓度,教育全体党员、全体干部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不存在学习上级精神不够深入。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等问题。但在在学习中,有时按照清单要求查找学习资料时存在找不到资料或学习内容掌握不准确的问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讲话,有时只能以新闻稿代替,建议上级部门统一下发学习资料。

三.“六税两费”及退抵税问题。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以来,截止20xx年6月末我局“六税两费”共减征1076万元,共涉及1319户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退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减税办便函{20xx}29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小微企业因追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还多缴税款工作,积极配合办理减税降费退、抵税工作,及时给人民银行传递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性文件,协调取消财政审批环节,开展电子退税业务,方便纳税人,批量办理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退税。截止7月7日,办理普惠性退税105笔48户,退税金额5082430元,并按期统计汇总上报办理退税情况、建立联系不上纳税人清册。针对此种无法联系未予完成退抵税的情况我局已经于4月23日和5月15日在xx市电视台进行两次公告,并于6月24日在xx市税务局第一分局进行通告,争取尽快联系上纳税人,若后续联系上纳税人或纳税人接到公告通知后到我局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我局会依法按规定及时办理。确保每一位纳税人都能享受减税降费的.红利。其中纳税人因自身情况自愿放弃退税的,已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征管科技司关于退税问题的问答口径及《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退库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减税办便函〔20xx〕29号)的要求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四.重复税务登记问题。根据省局下发重复登记纳税人疑点数据,我局均已完成核实处理工作,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五、减税降费宣传及培训问题。我局于1月24召开xx局减税降费工作会议并于1月25日正式发文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在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又成立了8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减税降费工作宣传、指导、落实、解答等职责,1月25日所有工作小组投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减税办主任由一把手担任,抽调局内业务骨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办公,组织内部业务培训4次,共计90多人次参加。全力做好减税降费相关工作,确保政策扎实落地。

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均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开展,共召开三轮四场培训,现场培训纳税人2004余户次;另外通过微信及龙税通短信平台推送减税降费政策信息一万余条。在公示栏张贴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材料,将印制纸质宣传产品摆放在办税服务厅明显位置,供纳税人自行取阅。通过xx电视台等媒体和平台跟进政策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以减税降费为主题的税收开放日活动,将减税降费作为税收宣传月的重要内容,对政策口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等进行重点宣传辅导,通过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

六、超时办结事项问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纳税人需要办理的各项业务。进一步降低税费遵从成本,提高税费征管效率。

七、纳税服务问题。我局在办税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由业务骨干现场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落实好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工作记录。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设立小微企业快速响应机制受理专岗;受理登记“其他渠道”的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并进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对账销号。在办税服务厅公告实施“最多跑一次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并设置领导值班标识。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设置社保费收缴业务专窗、个人所得税专门窗口、“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并摆放专窗标识。调整综合窗口和专业窗口数量、设立简事快办窗口、集中处理“疑难杂症”的专门综合窗口等措施,防止出现窗口忙闲不均,提高窗口办税效率;严格执行咨询导税服务,落实首席导税员制度,按要求配备首席导税员,并配强配足导税人员及时解答涉税费咨询,维护办税服务厅现场秩序。参考税务总局下发的《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典型案例及应对策略》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办税场地、设备、系统、网络和人员等安排。按要求在每月下旬召开次月办税服务厅工作预判分析会,制定应对工作方案,提前防范办税服务厅拥堵。实施错峰申报,提供错峰预约服务,发送征期申报提醒,主动预约纳税人提前办理相关业务,辅导纳税人使用多元办税渠道,避免征期后期集中拥堵。

开展自助办税终端设备、电子税务局体验区设备全面排查,设备设施是否运行正常、能够满足办税使用。在办税服务厅公布省、地、市三级举报电话及邮箱,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途径。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2

?红河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红财税〔20xx〕9号)收悉后,红河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现将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担当,确保中央及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实打实、硬碰硬。

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情况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的176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签订红河州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工作承诺书。针对《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税〔20xx〕68号)中反映的“20xx—20xx年,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向4户石膏原矿开采企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万元,截至20xx年9月30日,协会已停止收费,基金余额2.44万元”“20xx年1月,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举办年会活动,无依据收费4.54万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组织开展了各类协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督促金平县、红河县民政局加强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检查和指导,督促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将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明确由金平县、红河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等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对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石膏协会违规收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三、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云财税〔20xx〕13号)要求,金平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民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整改动员布置会议,成立了以副县长杨光亮为组长,县民政局长李侍樯、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曹辉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无依据收取的培训费39000元、年会费6350元共45350元(4.54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张榜公示。

20xx年2月9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高兴娴主持了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20xx年8月举办“幼儿一日活动及卫生保健营养保育”培训收取费用39000元和20xx年1月举办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活动收取的年会费6350元共计45350元(4.54万元)于20xx年2月10日前全额退还缴费人,并将退费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20xx年2月10日,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按照会议决定进行清退,并将退费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红河县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整改情况

根据《云南省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红河县于20xx年2月8日召开了由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审计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等部门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20xx年2月8日,红河县民政局、红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红河县财政局、红河县发改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红河县石膏协会应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违规收取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1194500元(119.45万元)全部进行清退,并从即日起停止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限期清退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红民联发〔20xx〕1号)要求,20xx年2月10日,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召开了关于石膏发展基金清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一是协会收取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收取的基金已用于养护石膏产业片区公共设施、固定资产购置、石膏集散中心建设等方面支出,协会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石膏协会此前收取并已支出的基金无需清退予4家会员单位,4家会员单位均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不需退还;二是剩余的石膏产业发展基金2.44万元必须退还至各会员单位。

至20xx年2月18日,石膏产业发展基金剩余的24397元(2.44万元)扣除10—11月期间发生办公费2197.74元、银行账户短信提示费60元后的余额(22140元)已全部退还至会员单位。

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金平县民办教育协会无依据收费、红河县石膏工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红河州民政局将举一反三,加强排查检查,确保中央及省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xx〕1999 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27号)精神,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的排查检查。

(二)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扎实推动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

(三)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央及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的落实落地。

(四)标本兼治,扎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把“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结合起来,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强化制度约束,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3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通过是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和支撑。近年来,我院始终牢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我院在受理的各类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保障案件质效提升。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预防功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开展扫黑专项斗争,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护青山绿水。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一案三查”等工作上持续发力,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全面、彻底、到位。

二是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金融借贷等领域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我市经济稳定发展。

三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服务国家调结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积极配合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指定专门的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案件,通过破产重整盘活企业,最大化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以法治化手段巩固和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深入推进。

四是加强司法规范引导,服务和促进营商环境发展。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新突破。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的对接工作,整合力量,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多元化解纷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在权益保障、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方面引导和树立城乡平等的社会观念,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和推进欠发达乡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我院派出法庭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工作原则,大力推进巡回审理工作,妥善审理涉微小企业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开展各项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参加“阳光司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代表、委员及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以及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搭建司法公开新平台。近年来,积极探索电子送达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积极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工作成效明显。同时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开通了微信立案,当事人可以在微信上通过小程序“云南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递交诉状,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七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依托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个案解读、法官论坛、专题讲座、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需要看到的是,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长,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社会转型期大量复杂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案件办理难度明显增大。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官的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审判运行监督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今天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着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4

根据横教办〔20xx〕141号《关于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春秋两期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享受资助的项目

20xx年春、秋两期,我校学生享受的国家发放的资助项目共有3个:

1、贫困寄宿生资助项目;

2、南宁市为民办实事资助项目;

3、学前幼儿资助项目。

二、享受资助资金情况:

xxx。

三、具体做法

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资助文件精神,切实强化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及晨会广泛宣传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的意义,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勒竹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方案”。

2、组建了“勒竹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根据文件规定进行确定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4、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财政发放后,领取人签字并进行签领公示。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五是资助材料不够及时存档。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5

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及省政府、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工作,切实加强贫困学生助学工程的领导,建立资助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在我校顺利进行,现就20xx年度以来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6人,共计金额4500元。

二、具体做法

1、学校成立了贫困学生助学工程领导小组。

2、在校长李义先同志的带领下积极开展工作,先后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的文件精神。

3、学校召开班主任工作会,摸清各班贫困学生情况,按照贫困确实是认定条件,逐人进行社会调查。

4、发放《贫困寄宿生申请表》,并由所在的村组领导签字盖章。学校审核后,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并进行公示后上报名单。

5、学校对下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全额发放到贫困寄宿生家长手中,无代领现象发生,更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三、今后打算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补助工程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程。我校将根据中央及各级政府的有关精神,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6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区教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涪教发〔20xx〕6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涪教发〔20xx〕64号)文件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执行,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园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

20xx—20xx学年度我园在幼儿资助工作方面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

二、建立、健全幼儿档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流程等材料一一归档,随时接受上级的检查和群众监督。

1、我园对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家庭情况调查,由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交幼儿本人《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幼儿本人无《低保证》,则须提交幼儿父母的《低保证》及家庭《户口簿》)、幼儿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涪陵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或《涪陵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就读非普惠性幼儿园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幼儿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三、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幼儿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资金。

2、做好被资助的幼儿名册。

3、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整救助策略并时刻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关爱教育,真正把学园的资助工作落实到了实处回顾本年度的幼儿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幼儿没有得到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幼儿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政策落实自查报告篇7

今年以来,县税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工作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对表对标抓落实,以税费政策的有序有效落地,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县局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并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要求,指导协调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组织制定落实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研究解决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做好政策制定、部门协作、政策宣传、培训辅导、服务优化、系统完善、统计核算、效应分析等工作。

工作专班负责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落实的工作统筹;法制股牵头负责政策落实及督察检查工作,组织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新闻发布、信息宣传等工作;收入核算股牵头负责做好相关统计核算分析等工作,做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分析工作;风险管理股牵头负责组织风险应对等工作;人教股牵头负责税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纳税服务股牵头负责优化办税服务工作,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等工作;征收管理股、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做好信息系统完善等工作;税政股负责抓好各税种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落实线上包保,坚持应包尽包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总局“四力”要求和省局工作安排,全面实施线上包保责任制,做到分级包保、包保到企、责任到人,实现包保服务全覆盖,确保优惠政策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规模、渡过难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税务力量。建立大数据信息支持团队,筛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名单、起征点以上个体工商户名单、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特定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名单和其他重要数据,据此完善包保清册。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本级工信、商务、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取得公益捐赠企业和其他有关企业情况,据此完善包保清册。对于总局联合财政部等部门,以及省市地方政府后续出台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更新包保清册,持续完善线上包保工作。根据新登记注册的相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情况,做好包保清册的定期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向全县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送政策短信近1万条,确保了税收优惠政策“一对一”精准推送到位。

(三)掌握企业需求,优化纳税服务

及时开展线上问卷调查活动,及时了解包保对象,尤其是中小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住宿等生活服务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征求包保对象的意见建议,在线组织答疑释惑,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和实际困难。强化办税服务厅管理,紧盯窗口办税主阵地,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制订分流办税、预约服务、错峰办税、疫情突发处置等应急预案,做到未雨绸缪。组建办税服务大厅公开电话涉税服务咨询平台,并强化对各单位固话平台的巡查巡管,确保全县固话咨询平台运行畅通。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部署开展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明确企业、明确人员、明确责任”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注重对接服务,全面落实优质服务新举措,更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围绕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等县委、县政府关注的焦点,上报多篇税收分析报告,客观反映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决策参考。

(四)强化督导检查,保障政策落实

加强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税务干部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20xx年1-4月,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404.64万元,其中:一是20xx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564.25万元。二是20xx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2840.39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宣传辅导促落实

对内加强对税务干部培训,要求所有税务干部要充分掌握政策实体性内容,熟练了解办税缴费流程,准确把握宣传口径,熟知表单填报,加强服务保障;对外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做出特色、做出成绩,并设立宣传台账,确保宣传到位。

(二)协同配合促落实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关键之处在于落实,各个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切切实实让减税降费红利惠及千家万户。

(三)加强督导促落实

继续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纳入督察督办、纪检监督的重点工作内容,跟踪督导,持续问效,对该落实没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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