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我能够提高我的写作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作文的内容应该具有深度,能够展示作者的思考能力和见解,69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熟悉的小动物的作文优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熟悉的小动物的作文篇1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它是在我过生日的时候,爸爸和妈妈送我的。
它长着两个耳朵两个又黑又大的眼睛,雪白的毛,我给它起个名字叫“小白”。 时间长了,“小白”和我有了感情,我到那里,它就跟到那里。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小白”特别的孤单。我一放学,刚上楼梯,“小白”就听到了我的脚步声,我刚一开门,“小白”就跑了出来吓我一大跳。可是我不能直接和它一起玩,我还得写作业呢?我写了一会,“小白”就等不急了,就跑过来陪着我一起写,我写着,写着,“小白”就睡着了,等我写完作业了,“小白”也就睡醒了,我就和它一起玩,玩了一会,妈妈做的'饭熟了,我该吃饭了,“小白”也该吃饭了,我喂“小白”一个骨头,吃完饭了,我和“小白”玩了一会皮球,我玩的满头大汗,“小白”却伸出舌头来,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我去问妈妈,妈妈说:“狗的舌头在天热时总是伸出来,帮助散发体内的热量。这时候我非常的渴,”小白“也很渴,我先喂”小白“喝水它用两个前蹄把住水盆,慢慢的伸出舌头,轻轻的 舔着水,一点一点的喝着,我喂它喝完水了,我赶快端起桌子上的水,大口大口的喝起来。妈妈说:”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我先把“小 白”哄睡觉了,它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我非常喜欢“小白”。
我熟悉的小动物的作文篇2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想必,大家对动物并不陌生。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小猫、小狗、小鸡、小兔子......而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狗。因为我很熟悉它,它就是我家养了三年的金毛。
金毛的一身金黄色的卷毛,摸起来柔软而光滑,很舒服。它有一对明亮的眼睛,一个爱心形的黑鼻子,嘴里长着一口:“雪山牙”,又白又尖。天热时伸出舌头,我还发现它舌头上有一块黑色的胎记。一对耷拉的耳朵。警惕时,耳朵马上朝前。它拥有粗壮有力的四条腿,一串梅花似的脚印。每天我从放学回家,它都会在家门口摇着尾巴等我,开心极了。
金毛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总是低侧着头静静的享受,但是它有时候也是很凶的。有一次,我和妹妹的带着它在门口玩,隔壁的小哥哥,拿着棍子吓唬它,结果它龇牙咧嘴的击退隔壁的小哥哥,惹得我们捧腹大笑。
金毛很聪明,吃东西前总是先闻一闻,待它确定食物没有问题后才开始吃,一边吃,一边摇着毛茸茸的尾巴,若是有人靠近。它会发出:“呜呜”的声音,生怕别人抢它的食物,等它美餐一顿后,就钻进窝里呼呼大睡。唉、一身的.肉就是这么长起来的。
金毛狗给我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它是多么的天真可爱,生动活泼。
我熟悉的小动物的作文篇3
许多大楼都会请警卫伯伯来保护安全,不过我们大楼,除了有警卫伯伯以外,还有一个警卫“狗狗”──lucky。
lucky是一毛茸茸的黄色大狗,它原本是隔壁修车场养的狗,不过它很不喜欢待在修车场,所以一天到晚跑到我们家楼下睡觉。久了,我们要出去散步,他都会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它好会认人似的,只有特定的人出门,它才会跟,不然都不理不睬。lucky很温驯,不会咬人,更不会乱叫,我们大楼的住户叫他“lucky!”时,它都会摇着尾巴,开心的迎接。妈妈说:它吃得比人还好,因为不仅它的主人会喂它,隔壁的牛肉面店老板也会给它牛肉,大楼的住户一天到晚都在喂它,真好命。
lucky不只是来玩的而已,它还会帮我们守护安全。有一天深夜,一个喝醉酒的人,开了一辆车冲过来,把骑楼的花盆和垃圾筒都撞坏了,lucky大声的叫着,努力的把快睡着的警卫伯伯叫醒,去报警。还有一次一位邻居的小孩在骑楼玩球,一不小心球掉到马路上,lucky看到了,一边大叫,让小孩的妈妈听,一边跑去要把小孩子拖回来。当lucky努力咬着小孩的衣服回来时,大家都感谢它,挽救了一个小生命。它每天都趴大门口,好像纠查队员,一一检视有没有闲杂人等要进入我们的大楼,因此许多人都叫它警卫“狗狗”!
我熟悉的小动物的作文篇4
我家有一个特殊成员——旺旺,它是一只可爱的迷你雪耐瑞。身体大部分都是黑的,只有嘴巴、眉毛和四肢雪白雪白的,像白胡子老爷爷。我非常喜欢它,它对我也很有感情。
旺旺是个粘人的小家伙。在家里的时候,它总是围着我的脚边转悠,时不时用脑袋蹭蹭我的腿,似乎要跟我说什么。我喜欢用梳子给它梳毛,抓痒。每当我抚摸它的背时,它会开心地在地上打个滚,小肚子露出来让我摸。每当我在看书看电视的时候,就会跟过来,静静地趴在旁边,陪伴我。吃饭它也要爬到我的椅子上蹲在我旁边。甚至上厕所时,它也跟过来蹲着,说什么也不出去。
旺旺是个小馋鬼。两年前,它来的时候还很瘦小,经过我的精心喂养,它这两年长胖了不少,这也养成了它贪嘴的习惯。即使外婆在花园里种花的时候,也会跟着去转转,发现蚯蚓就会用小爪子使劲地刨土,美餐一顿。不过,陌生人给它的食物再美味它也不会碰一下。有一次我带旺旺出去散步,路上,遇到一个老奶奶也在遛狗,她看到旺旺很可爱,就把随身带的狗粮掏出来,递到它跟前:"吃吧,这狗粮是进口的,可好吃了。"但是旺旺一点也不受诱惑,它扭头看着我,身子往后直退,躲到我身边。我接过老奶奶的狗粮,伸手递到旺旺嘴边,旺旺张开嘴咔哧咔哧吃得很欢,眼睛里散发着愉悦的光芒。"这条狗真忠诚啊,只听你们的话,真是一条好狗。"我听了也很高兴,摸了摸旺旺的'头,旺旺也开心地摇摇尾巴。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忠诚、勇敢,我家的旺旺就是讨人喜欢的小狗,我们相伴成长,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我熟悉的小动物的作文篇5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大熊猫,它憨态可掬,惹人喜爱。
大熊猫是一种古老的动物,被动物学家称为“活化石”。与它同一时期的动物如剑齿虎等,早已灭绝名成为化石。大熊猫,分布在我国四川北部、陕西和甘肃南部,是我国的一类保护动物。
大熊猫也叫“猫熊”,是哺乳动物,身体肥胖,形状像熊但要略小一些,尾巴短,眼睛周围、耳朵前后肢和肩部是黑色,其余都是白色,全身黑白相间。毛密而有光泽,耐寒。喜欢吃竹叶、竹笋。大熊猫的幼仔非常小,一般只有100多克重,最小的仅50多克,最大的也不过200多克,最大的也不过200多克。这样小的'体重,(仅相当于母亲的千分之一左右)
大熊猫居住地带的竹子,曾大面积开花、枯死,威胁着大熊猫的生存。全世界都极其关注珍稀动物大熊猫的抢救和转移工作。
至今为止,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几乎濒临绝迹的大熊猫,只有在我国的四川、陕西、甘肃地区的深山老林中才能找到它们的身影。目前全世界的大熊猫总数不到1000只,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地减少。
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也是中国的国礼,它见证了中国和许多国家的友谊。全世界人民都喜欢大熊猫。
我熟悉的小动物的作文篇6
我从小就很喜欢动物,尤其是猫。每次在路上碰到一窜而过的身影,我总会忍不住过去瞧瞧,跟它们打个招呼。去年暑假,妈妈的朋友李阿姨在校园一角捡到一对小猫咪,可能是才刚出生的流浪「猫baby」,我知道之后十分兴奋,就请妈妈带我去看。
两只猫咪都是混种的米克斯,一只是黑白相间的小公猫,名叫黑q;另一只则是白、黑、棕交杂的'三花猫,名叫嫩嫩。刚开始几天,两只毛绒绒的小猫咪,都像麻薯一样,软绵绵地睡在李阿姨精心布置的笼子里,戳它摇它也不醒来,只有肚子饿时,才会张开惺忪的眼睛,在笼边细声地「喵喵」叫,它们连软饲料都无法自行吞咽,还需要用针筒喂食牛奶。一个礼拜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黑q特别好动,一出笼子就到处乱跑,甚至还爬到办公桌,在计算机键盘上走来走去;嫩嫩比较文静,常常窝在角落里,张大眼睛左右观看,那种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人忍不住要顺着它的毛发轻揉一下!
带猫咪出笼子时,我会将左手放在它们的脚下扶着,再用右手抓住脖子提起来,直到放在安全的地板上,才能放开。李阿姨说黑q和嫩嫩太小,还不能跳跃,否则会造成脑震荡,我一下子追着黑q走来走去,一下子护着嫩嫩防止它掉到桌外,十分忙碌。但一人二猫相处时,我总觉得特别轻松,平时累积的烦闷压力,好像都释放出来了。最爱它们的李阿姨,除了每天喂食照顾之外,还经常帮它们拍照,并将可爱的「猫影」传输上网,姐姐看了也很喜欢,一直吵着说要养。
黑q和嫩嫩实在太可爱了,我很想领养。可是李阿姨认为小学生不太适合饲养宠物,除非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经济能力,否则失去新鲜感之后,就很容易将动物弃养。假如我是黑q和嫩嫩,我当然会希望主人把我当作家人,安全而自由地生活着,不要到处流浪。所以,等我长大之后,我就能好好对待它们了。
我熟悉的小动物的作文篇7
在我的老家,爷爷奶奶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由于它实在太胖,我们给它起了一个憨憨的名字:胖胖,它是我唯一的动物朋友。
胖胖实在是挺胖,抱起来都特别沉。但它可灵活了!不过它的灵活却没有用对地方,整天调皮捣蛋,给我们带来了不少乐趣,但也有很多麻烦。
有一次,我们正吃着早餐,胖胖竟从门缝中挤进厨房,然后又跑进装煤的箱子里去了。当我发现了它的'时候,狡猾的它居然还趴下来,以为能躲过我的目光呢。可它没有藏好,露出短短的一点小尾巴,这副可爱的模样引得我哈哈大笑。事情还没完,它又跑出煤箱,顺带把煤箱打翻,从厨房跑到客厅,再从客厅跑到卧室,地上全是它踩过煤后黑色的脚印。这个淘气的胖胖简直就是来捣乱的,让我哭笑不得呀。
后来我不得不为这它打扫战场。我先清理地上的黑脚印,整理打翻的煤箱,最让我恼火的是我还要清洗它这个“肇事者”。胖胖本来是只白色的狗,这下因为淘气彻底成了一只灰头土脸的狗狗。我要帮它洗澡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因为它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我抱也不是搂也不是。我指着那个水盆,让它赶紧进去,可它却视若无睹,一副无辜的模样让我又爱又恨。这时,我只能硬着头皮把它抱进盆里,再把它从上洗到下,从头洗到尾。好不容易洗完了,它倒是干净了,我却蹭到了它身上的煤灰,还出了一身臭汗,累到坐在板凳上一动也不想动。可它洗完了还不忘甩一甩身上的水,让我成了一只“落汤鸡”。
尽管胖胖如此淘气,可它在我眼里仍然是只可爱的小狗狗。每次回老家,它都是我的玩伴,每次我离家返深的时候,它咬着我的裤子不让我上车,依依不舍。
爱一只狗,恋一座城,我放假常常想回老家,因为我惦记着我的动物朋友——淘气的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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