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有利于各方了解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相应的应急措施,小伙伴们在面对某些突发事故时,肯定要启动应急预案,以下是69模板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6篇,供大家参考。
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篇1
为了确保镇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宗旨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成员: 刘超逸 、陈俊俊、裴卫国、李 勇、崔利锋、张文学、成永强、许海波、马冰星、李卫彬、张 振 、李艳丰、 张志有、卢志伟、张学明、宋艳玲、张永强、孙红军、马丙锋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工作,随时向领导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办公室电话:__。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保组,由财政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调查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应急领小组应及时指派2个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4个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侯待命。
五、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1、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帯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物,进食与病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急措施等,应特别別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3、向首先到达现场的急救治疗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和可能的协助抢救的措施。
4、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凝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況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凝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出的可凝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六、积极协助,主动配合
配合县卫生部做好样品采取、送交检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
七、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篇2
为了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应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力洪民族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务实求是,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成立机构
组长:陆任练、校长
副组长:陆宗福、副校长
主要成员:黄永城、杨光静、罗朝银、姚昌云
突发事件的主要处置措施
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以便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采取下一步行动。学校领导小组召集成员会议,商量和布置处置方法,各司其职,展开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集体食物中毒: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县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清样及其。
四,防范措施
1,他食物封存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建立完善品卫生安制度。
2,校内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有害食品。
3,建立完善学生食堂饭菜留验制度。
五,责任制度
1,学校食堂完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第一责任人,各公寓楼管理老师及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
2,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向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情况与消息。
六、善后处理
学校应急处理办公室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努力作好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后期处置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作好责任事故的经济赔偿、责任追究和报告总结工作。
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减轻、避免和消除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发生在我省境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在政府及省应急委的领导下,成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管理工作。
3.2工作机构
省卫生厅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预案规定,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各州(市)、县(市、区)政府及应急委、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3现场指挥机构
受派出机构委托,成立现场处突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现场救援工作。
3.4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根据需要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评估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3.5专业技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科研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和落实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4监测、预警和报告
4.1监测
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卫生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医院哨点监测网络、出入境检验检疫检测网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举报电话等监测网络按照法定职责承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任务。
4.2预警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4.3报告
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余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4.4义务报病员制度
为消除信息盲区,扩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层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小组中聘用义务报病员,建立义务报病员制度。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按照分层评估、分级响应、区域协作、专业救援、分类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工作以县为基储以州市为重点、以省为支撑。应急处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实行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5.2事件评估
在监测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成专家评估组到事件现场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专家评估机制。
5.3预警决定
涉及全省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警建议,报省应急委批准后发布。涉及局部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州(市)或县(市、区)政府依照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提出预警建议,报请省应急委批准后发布。
5.4启动应急预案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请求启动国家级预案,由省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州(市)级应急预案,由州(市)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由县(市、区)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
5.5调集应急资源
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或预警地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调集本行政区域的应急资源储备,保障应急需求。
5.6集结应急救援队伍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预案要求,迅速形成应急救援具体工作方案,集结与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队伍集结,原则上由州(市)级或县(市、区)级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负责。
5.7启动区域协作机制
应急处理中,充分考虑不同救援组织的地理、交通、资源优势,打破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按距离优先、时间优先、资源优先原则,调用应急资源和应急力量,以最大限度缩短事件现场获得应急支援的时间。
5.8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场应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遵循边调查、边处置、边的现场处置原则,实施现场救治、调查、控制措施并举。现场应急管理中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的安全性。现场应急管理工作由现场指挥所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5.9现场封锁或撤离
在发生甲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政府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必要时实行交通卫生检疫。在发生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及群众安全时,应及时组织群众从高危地区撤离。
5.10妥善救治事件受害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和救济;财政部门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得拘收。
5.11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应急救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有外籍或港澳台人员遇险时,救援人员应立即报告事发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上级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要人士、知名人士的基本情况应同时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港澳台办)和省卫生厅报告。
5.12事件终止与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及时终止应急反应,及时发布应急终止信息,并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在完成现场应急处理任务后,经现场处突指挥机构和派出的政府机构批准,应及时撤离事件现常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不明原因性疾并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事故等易污染事件的应急队伍从高危现场撤离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留验观察;对设备进行去污消毒处理。
5.13信息通报与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地区的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需向相关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和地区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时,由省外办和省卫生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或经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发布,其它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疫情信息。
5.14应急处理工作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后,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5.15善后处理
事发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理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16社会救助与保险
全省要以各级红十字会为基础,建立义务助残救助体系,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残、受害人员提供人道主义服务。逐渐建立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机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帮助事件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应急处理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由省卫生厅牵头建设盛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公共卫生信息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由省应急委办公室协调建立省级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机制。
6.2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培训和演练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组建、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统一管理、指挥、调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骨干培训。各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应急队伍和骨干的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1~2次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战演练。
6.3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成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并分别建立若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
6.4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建设
各级政府及各民航、铁路、公路客运站和全省边境口岸均应在相对封闭、易于管理的区域预先建立能满足一定数量传染性疾病接触者或可疑病人暂时集中留验观察需要的隔离观察场所。
6.5血液和血液制品保障
各级政府依法负责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全省各血液中心、基层血库应建立血液应急储备基数制度和稀有血型资源共享制度,保证各型血液的最低储备。昆明血液中心负责牵头建立全省稀有血型资源共享资料库。
6.6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
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省级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计划;省发改委负责组织、落实物资储备;省财政厅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省卫生厅定期对储备物资目录和清单进行更新修订。我省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信息储备相结合的形式,实行一线分级储备、区域重点储备和省级保障储备相结合的分级储备制度。
6.7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项使用、滚动结存。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预算结算制度。各级监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的使用监管和效用评估。
6.8应急处理技术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保障要依从大卫生的观念,集中全社会的相关资源,按社会协作的形式组织。各级政府应投入专项资金和争取各种项目经费,有计划地重点改善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水平,改进技术装备,培训专业人员,提高业务能力。
6.9通讯保障和交通保障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和依法征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公安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电信公司应无条件保障应急处理通讯服务。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理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6.10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部门应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开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值守,提供咨询服务。
7预案准备和修订
县级以上政府应在本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简本。
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篇4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特别严重食品安全事故(i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市、县)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根据生产流通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核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省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Ⅲ级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2)启动响应。
1.国务院或省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并在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2.市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后,市局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食药监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指挥下,启动应急程序。
3.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响应后,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置。必要时,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省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响应或市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响应,以及获知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Ⅰ级、Ⅱ级、Ⅲ级或Ⅳ级事故后,县局对涉及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应对工作。
(六)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苗头,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4.科学严谨,依法处置。充分利用股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长、总监为指挥长,党组成员为副指挥长,各股对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部门配合市局和县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安全监管二股。
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关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确保县局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合机制;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以及事态进展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处置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工作组。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事件调查、危害控制、新闻宣传、人员咨询五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应急处置管理日常事务,会同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组织协调、信息汇总,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以及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2.事件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由食品安全监管二股牵头,县局稽查大队,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送检,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
3.危害控制组。由稽查大队牵头,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流通环节,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4.新闻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专家咨询组。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前,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事件信息来源。
1.上级领导关于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批示指示;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4.市级有关部门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5.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6.其他渠道获取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收集。
1.主体和时限。
(1)食品经营户发现其生产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2)食品送检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南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
(3)各监管所或稽查队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某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上报。
(4)相关股室通过舆情调查获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信息,要及时向某某县食安二股进行通报。
(5)某某县食安二股接到事故信息后,要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和初步调查核实,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应对工作建议。同时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食品安全事故变化情况对事故级别作相应调整,并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将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向市局和县政府进行上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四、事故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定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判趋势,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和职责分工,指导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一)控制问题食品。
危害控制组要及时控制现场,依法查封、扣押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组织检验机构对涉嫌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查清问题食品流向;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责令经营者召回并封存。
(二)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检验研判。
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和食品及时进行检测,对没有检测方法和标准的,及时向市局汇报,争取支持,组织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四)信息通报和发布。
新闻宣传组全程关注舆情动态,并根据各股室提供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信息。
(五)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事故相关的食药监部门应根据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2.奖励。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4.总结评估。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县政府和市局。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发生调整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各县局应结合当地政府要求,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演习演练。
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学校周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溺水事故、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学校火灾时,本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医疗救护组
组长:侯希贺
组员:
3、学生管理组
组长:楼建新
组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成刚
组员:后勤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简单护理、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3)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突发公共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重大交通事故可能发生在公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2、重大溺水事故可能发生在距离学校不远的河流中,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
3、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可能发生在学校的集会、楼道走廊中,可能危及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4、学校火灾事故可能发生在学校教室的插座及日常开关、常用设备上,可能危及学校和学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突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懂得交通安全知识,来校回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则。
2、校园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及时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0或119。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及时与家庭联系,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二)突发重大溺水事故的应急处置
1、在夏秋季节细致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工作,教育学生外出游泳要征得家长同意,须有熟悉水性的人陪同;禁止学生独自游泳。
2、学校做好日常学生到校点名管理,尤其是下午,如发现学生旷课或早退,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学生情况。
3、学校得知出现学生重大溺水事故时,应急小组应及时到达现场,及时拨打110、120,及时联系家长,及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医疗等部门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突发学校拥挤踩踏的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校举行全校性活动,应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订出细致周密的活动计划及安排,做好应急预案。
2、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有秩序、有礼貌、有文明,肯忍让,禁止在楼梯走廊追、拉、推、跑、跳和成群结队。
3、若突发集会、楼梯走廊拥挤踩踏重大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告。
4、组织应急小组对受伤学生进行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第一时间向120急救部门求援,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5、迅速与受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防止事态严重化。
(四)突发学校火灾的应急处置
1、发现火灾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师解救受困学生,组织教师及时进行灭火(严禁小学生参与救火),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电源,避免灾害扩大化。
2、学校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教学楼,疏散学生至安全地带。
3、根据灾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受灾后的心理问题。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三)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教师组成。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
办公室: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3、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公共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篇6
一、目标任务
从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级管理为监督手段,以构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形成规范化有序及时高效的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机制入手,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络为要求,大力普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
二、工作机构
成立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园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将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园领导班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布置,分管领导、卫生保健医生及食堂专职管理人员每天验收、督查。严格食品药品准入制度,着重对食品采购、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指导,并建立检查、处理情况登记。
三、紧急处理
1、园内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时间报告。同时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园里必须将该事件的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发生
(1)救治患者---关注病情(掌握反馈情况、随时报告)
(2)立即报告
(3)控制现场(配合调查、争取支持)
(二)善后处理
(三)落实整改
四、预防控制措施
1、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食品;②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③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品;④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⑤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的食品;⑥未烧熟烧透的食品;⑦可能含有残留农药的果品、蔬菜等;⑧“三无”食品。
2、若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好现场,积极配合调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员入院救治。
3、强化管理:①严把购进关,每天索证;②食品要烧熟、烧透;③规范操作,生熟分开;④妥善保存原料、成品,免受污染;⑤剩余饭菜及时处理;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扫、清洗,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五、保障措施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按照市卫生防疫部门及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管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预防食物中毒。
2、园里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优先保证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层级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有关工作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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