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规则和应急响应的操作指南,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提前制定疏散计划, ,69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暴雪的应急预案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暴雪的应急预案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幼儿园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后续事宜,保障全园师幼的安全,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防范突发的大风、暴雨、冰雹、大雾、暴雪等各种恶劣天气,根据我园发展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各种安全文件为指导思想,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以全园师幼的身心安全为重点,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开展应对极端天气的演练活动,确保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极端天气范围
大风、大雾、暴雨、暴雪、极端高温、极端低温等。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极端天气防范领导小组
组长:安全主任(负责极端天气的统一调度以及信息上报工作。)
副组长:园长(负责极端天气信息下达与师幼安抚工作。)
组员:各班教师(负责幼儿及家长极端天气应对教育、有序疏散、及幼儿情绪安抚工作。)
四、应急措施
(一)幼儿入园前发生极端天气
1、幼儿园安全责任人提前监测到本地区发生极端天气,启动应急预案。
2、幼儿园园长负责将信息下发给教师,教师发到家长群,确保不漏一名幼儿,并告知家长注意事项,不要外出,科学防范天气。
3、极端天气过后,进行园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无安全隐患后通知幼儿入园。
(二)幼儿入园时发生极端天气
1、幼儿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发生暴雪天气,启动应急预案。
2、安全主任确定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3、园长将应对暴雪措施转发给各班班主任,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具体事宜,如果路面雪不厚,没有成冰,允许家长提前将孩子接走,并做好记录。
4、后勤工作人员对路面进行撒盐工作,融化积雪,便于车辆出行。
5、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影响师幼的安全,班主任立即组织幼儿沿预定疏散通道,有秩序的进行疏散,确保幼儿安全。
6、疏散过后,班主任负责幼儿心理疏导工作。
7、在暴雪停止过后,有序组织幼儿离园,并进行放假处理,告诫家长及幼儿减少外出,确保安全。
8、幼儿园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园舍排查、积雪清除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9、恶劣天气时,若有人员出现受伤情况,立即送医院救治或打120急救电话。
10、幼儿园领导和应急领导小组清算幼儿园财产损失等情况,及时将情况上报,反思本次工作的不足,及时改进。
11、园领导及时关注天气预报,路面情况,极端天气过后,下发复园通知,预案停止。
暴雪的应急预案篇2
一、组织协调
1、成立幼儿食物中毒处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任务。
2、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①组长:李凤英
②副组长:王燕霞
③成员:吴碧珠、苏振奋以及全体教师及保育人员
二、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0消防指挥中心和园长室(第一个目击者),并联络值班领导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
三、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四、各组成员职责
1、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长:王燕霞
成员:陈锦文
主要职责:利用机关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吴碧珠
成员:钟夏荔
主要职责:迅速与市消防大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现场;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3、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何秀真
成员:苏玉燕
主要职责:引导全体师生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4、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苏振奋
成员:陈秋月
主要职责: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
五、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消防应急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六、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幼儿园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暴雪的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省(区、市)发生的,对我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省政府决定成立安徽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负责同志和武警安徽省总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省应急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人防办、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省药监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安徽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安徽银保监局的负责同志。
省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市、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驻皖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为省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厅厅长兼任。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省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省应急厅: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2)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及时对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省委网信办:组织开展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过程中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及时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协助开展网络应急处置工作。
(4)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各地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5)省教育厅: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6)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落实省级应急药品储备,协调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7)省公安厅: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8)省民政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9)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10)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供气等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各地做好城市道路积雪清除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12)省交通运输厅:及时指导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及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3)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4)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5)省商务厅: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6)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7)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8)省国资委:督促指导省属企业按照省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19)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省广电局: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21)省林业局: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22)省人防办: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资源,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23)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照应急管理厅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按照应急管理厅计划调运救灾物资;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
(24)省能源局: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25)省药监局: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6)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在收到省应急指挥部请求和兵力动用按规定批准的情况下,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民兵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必要时,申请东部战区派遣部队支援我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7)武警安徽省总队:在收到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8)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9)省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0)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31)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应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32)省电力公司:负责加强对省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33)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和必要的融雪剂等装备物资,及时组织对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进行除雪铲冰,努力确保道路不积雪成冻;协助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的车辆实施救援;及时修复因灾损毁的道路及其设施,完善通讯、监控等管理系统;配合属地政府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积极协调中国石化股份安徽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安徽销售分公司做好服务区的油料供应。
(34)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应及时发布航班信息,负责组织机场除冰除雪工作,协助航空公司做好滞留旅客疏散和食、宿保障工作;增加机场安保巡逻,维护候机秩序;
(35)安徽银保监局:指导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保险工作,引导行业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风险分析,监督相关保险公司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省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省应急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省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省应急厅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交通工作组: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民航机场的除雪铲冰,保障空、陆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市、县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安徽省总队、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省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省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县级以上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能源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并预计未来72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2Ⅱ级预警
全省25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或10个县积雪深度已超过3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3Ⅲ级预警
全省25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或10个县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4Ⅳ级预警
全省10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4.2预警发布
省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传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全省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地铁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粮食、文旅、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省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省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省境内2/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4万人以上;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省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国家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省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省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省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省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8)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省公安厅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军队有关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申请,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省水利厅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省科技厅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省生态环境厅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省应急厅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市或全省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省内外救灾捐赠款物,会同省民政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省外办协助做好救灾的涉外工作。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省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市、区)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省应急厅、受灾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省应急厅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省应急指挥部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省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2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省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省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重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省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省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省应急厅、省民政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军队有关部门根据省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省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省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3.3响应行动
(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省政府报告。
(2)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市、县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省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8000人以上、1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0间或5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严重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4.3响应行动
(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贫困程度较深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省级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省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负责互联网站的监控和管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宣部、中央外宣办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市、县(市、区)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它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安排,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给予补助,省财政厅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并会同省应急厅主管部门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管理。省能源局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
商务、粮食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省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省应急厅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应急厅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的应急预案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应对雨雪冰冻天气会议精神,据最新气象分析,预计25—31日我县将有一次连续的低温雨雪天气过程。为积极应对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群众生产,生活和保障工作,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民生”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
1。民生救助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对贫困户、鳏寡孤独、残疾家庭等重点人群进行巡查救助,确保不发生冻死人、饿死人的情况;对居家养老中心进行食品、燃气、房屋建筑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居家养老中心正常运转;做好避灾点的开放工作。
2。安全生产及防治co中毒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对居住出租房进行消防和防止煤气、co中毒检查,引导群众安全取暖,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3。农业保障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指导农民做好农林作物、畜禽栏舍等生产设施防护,加固大棚,及时除雪抗压,杜绝农业设施大棚住人。
4。危旧房、地质灾害及道路保障处置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监控监测,切实做好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应急防范工作;加强对c,d类危房、简易屋棚及大跨度轻质结构房屋的检查,指导户主加固房屋,确保d类危房无人居住;在建工程视天气情况,能停则停,确保安全;及时对农村道路进行除雪解冻,确保道路通畅。
5。园林绿化防冻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指导各村(社区)、两路两侧等园林绿化防冻工作。
6。物资调配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做好铁锹、扫帚、工业用盐等常规救灾工具的储备工作,及时调配保障各工作组需求物品;对文化礼堂、大许敬老院等进行安全检查,对人群聚集场所(如文化礼堂、敬老院、庙宇)的隐患排查,必要时停止举办人员集聚活动。
7。应急处置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组织公安、医院、民兵、综治等相关人员对突发重大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并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8。工作督导组
组长:x
人员:x
职责:负责对各工作组、街道、村(社区)干部履职的督导和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雨雪冰冻来临期间,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联动协调;
2、严守工作纪律。街道全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严守纪律,确保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3、加强宣传引导。驻村干部要会同村干部、网格员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农业生产知识,做到雪情预报和科学应对知识进村入户,提高群众救灾防灾能力。
暴雪的应急预案篇5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雨雪天气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暴风雪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暴雪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暴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中层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措施
1、利用学校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责任部门:校长室、德育处、总务处]。
2、马上组织一次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校内体育设施,围墙栏杆、楼梯扶手、景观雕塑、文化设施、厕所内隔墙等部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部门:总务处]。
3、加强对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顶棚、校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如校门、通道、楼梯、厕所、食堂、宿舍等)等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点区域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同时,要对水电气等设施加强防护,如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自来水管、消防栓等做好防冻裂措施,防止因冰冻、渗水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
4、加强应急人员力量和除冰扫雪工具等物资准备,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情、灾情,根据上级的信息预报和预告,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布署。[责任部门:校长室、总务处]。
5、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确保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应立即反应,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1小时内)。(上报流程:值班人员上报带班领导;带班领导向校长汇报;校长向教育局汇报)[责任部门:领导工作小组]。
6、严格执行上级应对雨雪天气相关决定与要求。
暴雪的应急预案篇6
为做好我公司项目部今年的冬季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员工安全和财产等不受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暴雪工作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长:赵国玉
组员:代佳丽、徐月平及其他成员
2、主要职责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雪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雪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员工防雪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雪灾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防雪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雪、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雪灾工作,把雪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防雪灾的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雪灾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雪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基层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6、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危险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⑵迅速关闭、切断电源防止雪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⑷加强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7、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职责宣贯
1、进入防雪灾紧急状态后,防雪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防雪灾应急行动中,全体员工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雪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需提前一天到场参加除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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