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的合同一定双方在进行认真思考后制定出的,大家在签署合同后可以避免很多零碎的问题,下面是69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汽车抵押借款合同8篇,感谢您的参阅。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篇1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单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篇3
甲方:(借款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丙方:(担保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质)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3. 借款利息:按月息 计算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质)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 付给甲方现金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 借款及利息的偿还:本借款及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4. 担保人责任:本合同规定担保人签字后在甲方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具有独立代替借款人偿还所有借款和违约赔偿金的责任和义务,担保期限直至本合同规定款项全部还清为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除按月息 外,对未偿还部分额外加收 /天 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质)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承诺和确认抵(质)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在抵(质)押前未将该抵(质)押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质)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自愿承担合同诈骗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质)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 发动机号:
第六条 抵(质)押物的保管
1. 抵(质)押物车辆由甲方负责移动到与乙方商定的专业的停车场内放臵保管,停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臵税、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质)押物的处臵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臵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质)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质)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后即刻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担保人)
年 月 日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篇4
合同编号: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车辆作为抵押物(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
第四条借款指定用于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二、抵押条款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车辆。抵押物的详细情况:
1、机动车名称、品牌:
2、牌照号、型号:
3、数量:
4、折旧价格:
5、发动机号:
6、车架号:
7、抵押物共有权人: 与乙方关系:
第六条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七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有共有权人,共有权人同意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乙方未依约清偿债务的,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有权随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行使抵押权,共有权人为甲方实现抵押权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保险
第十条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物投保,乙方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投保手续,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六个月,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抵押权存续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存入甲方指定账户,待债务到期后清偿或提前清偿债务。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四、借款的发放
第十三条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放款:
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
第十四条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五、借款的偿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借款起息日为甲方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等额本息还款。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 元。
3、到期还本付息。借款期限届满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六条如遇到还款当月无还款日对应日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第十七条如果还款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等,还款日不顺延。
第十八条乙方应当将还款款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六、抵押权的实现
第十九条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乙方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甲方有权采取如下任何方式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1、与乙方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或以抵押物拍卖、变卖后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七、乙方债务清偿顺序
第二十条甲方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八、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乙方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还款。
九、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五条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并向甲方交付了共有人同意抵押该物的证明。
第二十六条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设立过未告知甲方的抵押,该抵押物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
第二十七条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抵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借款。
第三十条对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在扣除处分抵押物的费用并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三十二条因乙方或第三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由乙方要求第三方停止其行为,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在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以及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等。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三十六条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对乙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4、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5、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乙方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乙方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乙方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其他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事件等。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保险。
第三十九条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十二、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甲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
5、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物的;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可能危及甲方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四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 %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四十二条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数额的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四十三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额的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四条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四十五条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抵押登记手续的,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七条乙方死亡、失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乙方的财产继承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其拒绝履行的,甲方可提前行使抵押权,以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四十八条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联系人,联系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联系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联系人签收相关文件、信函的,即视为甲方或乙方签收了相关文件、信函。
1、甲方联系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第四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权接收的人员送达外,还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6、在甲方有关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已送达。
第五十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载明地址送达的仍为有效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第五十一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五、其他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备案一份。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为签字盖章部分,无正文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车辆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区(县)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篇5
合同编号: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x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7) 年 月 日
(8) 年 月 日(9) 年 月 日
(10) 年 月 日(11) 年 月 日
(12) 年 月 日(13) 年 月 日
(14) 年 月 日(15) 年 月 日
(16) 年 月 日(17) 年 月 日
(18) 年 月 日(19)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21) 年 月 日
(22) 年 月 日(23) 年 月 日
(24) 年 月 日(25) 年 月 日
(26) 年 月 日(27) 年 月 日
(28) 年 月 日(29) 年 月 日
(30) 年 月 日(31) 年 月 日
(32) 年 月 日(33) 年 月 日
(34) 年月 日(35) 年 月 日
(36) 年月 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x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于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保证承包经营合同条款的履行,乙方愿意以产权归已车辆抵押经营。
一、抵押车辆状况
车型 生产厂 座位 始用日期 牌照号 编号
车辆行驶号码 所签承包经营合同编号 营运班线起讫地点 起站发车时间
二、抵押方式和抵债方法:
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发生下列违反承包合同条款情况,甲方有权收押处理乙方抵押车辆(收车折价抵债或变卖车辆抵债),按处理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抵偿乙方所欠甲方债务。
1、乙方欠交甲方承包费和各项规费数额超过一个月的应交费用达______元上,按甲方通知后15日以内仍拒不交付的。
2、乙方发生行车事故,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无力经营偿还所欠甲方债务的。
3、乙方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合同条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使企业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甲方给予解除合同、追回造成经济损失处理,乙方拒不赔偿损失的。
三、1、甲方收押处理乙方车辆,所得收入仍不足抵偿乙方所欠甲方债务的,甲方依法起诉,要求用乙方其他财产抵偿欠款余额。
2、甲方处理乙方车辆所得收入超过乙方所欠甲方债务的,余额全部返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 (小写: 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计息,超过十天按借款实际期限计息。
三、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 ____________(汽车登记证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____________ 。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时所造成的撞车,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则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篇8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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