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心得体会是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的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学习结束后,写下个人总结是对自己工作学习心得和体会的总结,以下是69模板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幼儿知识培训心得6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知识培训心得篇1
我是山口中心幼儿园一名老师,我亦知晓幼儿卫生保健工作在幼儿园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平时的卫生保健工作中,我一直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做好本职工作,不敢半点马虎。
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收获了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幼儿园卫生与消毒、3—6岁儿童常见病防治、幼儿营养与膳食平衡、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幼儿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鉴别与分析、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鉴别及分析、儿童生长发育与评价、婴幼儿各系统的生理卫生与保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意义任务和主要内容等方面知识,通过培训和学习,我认为要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需要牢记以下几点:
1、根据儿童的生理、心里特点和季节变化,科学合理安排儿童的一日生活制度;
2、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尤其是卫生习惯;
3、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4、做好幼儿的膳食安排;
5、掌握常见传染疾病的防治知识和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理能力;
6、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7、学会了很多意外事故的处理办法。
幼儿知识培训心得篇2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一年的工作马上就要结束了。回顾这一年的保育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现将本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师德师风方面:
在工作中,我能服从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能上能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认真、负责,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爱护幼儿,尽自己的努力做好班级的各项工作,凭自己的良心和责任心精心照顾幼儿,使幼儿得到良好的生长和发展,并逐渐使其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的良好习惯,得到家长的高度评价。
二、本职工作方面:
我十分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爱孩子们,我是孩子们的好朋友、好伙伴,更是他们的好妈妈。在生活中,我时刻细心耐心地照顾、爱护他们,午睡时为他们盖被子,游戏时为他们擦汗,生病时为他们喂药,为尿床的幼儿清洗被褥、衣物……闲暇时为幼儿讲故事,启发他们的智慧,通过故事改正他们生活中常规的一些小错误,和他们谈心。以致于汤璐帆小朋友多次邀请我到她们家做客,并许诺:拿好多好多玩具给我玩。我告诉优优,我喜欢看书,她马上接着说:我家里也有很多很多的书呀。看到孩子们阳光灿烂的笑脸,我开心满足极了……我感觉我自己真正做到了一个保育老师应尽的责任。
作为保育老师,班级的卫生保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做到班级的干净、整洁,我每天坚持仔细、认真地打扫盥洗室卫生,每天坚持为茶杯、毛巾消毒,坚持每周对班级进行按规定紫外线照射,每周用“84”消毒液擦拭桌椅、玩具、墙面、厕所、扶手等,每月清洗被褥……督促孩子要多喝水,注意个人卫生,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还教育幼儿用正确的方法洗手,防止疾病的发生,积极配合园医做好幼儿身体全面的检查工作。
三、保教配合方面:
作为保育老师,配合班级教师的教学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每当老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时,我都会主动配合老师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发幼儿用书、绘画油纸,指导幼儿画画、做手工、做游戏、讲故事等。我还经常在当班老师突然上面有事不在时,组织幼儿进行教学活动,写家园联系册,给家长打电话等。由于我的积极配合,得到了班级老师的肯定和称赞,我自己的素质也得到了提高。
四、个人学习方面:
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我坚持学习有关幼儿教育方面的知识,尝试看幼儿自理能力培养方面的研究。xx年5月在开福区论文比赛中,荣获了三等奖,保育技能比武在区内荣获二等奖……在这里我要感谢园领导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希望今后领导们能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使我们保育老师的整体素质能进一步提高,以便更好地为幼儿、家长服务。
以上是我xx年的工作总结及今后的学习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继续一如既往地热爱孩子,热爱幼教事业。
幼儿知识培训心得篇3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20xx)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xx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xx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431132
幼儿知识培训心得篇4
我国将每年的3月份规定为安全教育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师幼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范自救能力,针对幼儿园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我园于20xx年3月17日上午由肖园长组织了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及幼儿园各类应急预案(防火应急预案、防爆应急预案、防震、防倒塌应急预案)的学习。并于20xx年3月24日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安全知识的问卷考核。20xx年3月30日组织了全体教职工和幼儿进行了消防演习活动和组织了校车司机及保育员进行了校车应急预案的演习活动。
本次培训及演习活动从设计到筹备,从实施到总结,都得到了园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认真指导;同时得到了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协助以及广大幼儿的积极参与。全园班级都按照既定方案和规定线路,在警报拉响后第一时间组织幼儿防火逃生,一分钟后紧急而有序地疏散。每一楼层出口及拐角处都有工作人员和园领导负责疏导和巡视,避免漏掉任何一个。最后在安全员的精心布置下,教职工还现场实践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因为有了前期的精心安排和充分准备,本次活动节奏紧凑,圆满完成。今后我们将在活动场景设置、义务救护队等方面不断丰富内涵,使演习活动既贴近真实生活又安全有效,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又锻炼教职工队伍的实战能力,争取把我园的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知识培训心得篇5
一、商场内主要消防设施、用途和基本常识
1、消控室是整座大楼消防控制中心。消控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负责确认火警、报警、启动消防水泵,启动排烟阀,降下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迫降电梯至底层,切断照明用电,通过广播组织人员疏散、指挥灭火等。
2、商场消防设施
商场内敷设有烟感器探头、自动喷淋头、消防按纽、消防电话插孔、报警铃、防火分区卷帘门、挡烟垂壁、abc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枪、防火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
当发生火灾后,燃烧的烟雾会通过烟感器将火警信息传送给消控中心。火灾经确认后,大楼的消防设施均会启动。喷淋头红色玻璃遇热达到680c后会破裂,自动喷水;防火卷帘门自动降落隔开燃烧区域,挡烟垂壁自动落下,阻挡烟气漫延;排烟阀启动自动排烟减少人员窒息;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在切断照明总电源后会自动亮起,提供人员疏散照明指示作用。
二、商场防火的注意事项
1、防火门:防火门是阻燃材料制作,可以阻止火灾漫延,同时也是逃生门,是消防通道的出口,要保持常闭状态,防止烟气窜入消防通道造成人员窒息,防火门日常不得锁闭。
2、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3、卷帘门下不得堆入杂物,以免影响降落分隔火区。
4、平时自动喷淋头不得碰撞,否则碰撞破裂会自动喷水淋湿商品。
5、平时红色报警按纽不得按压,否则会造成误报火灾,启动消防系统。
6、挡烟垂壁下不得悬挂杂物,应保持自动落下空间。
7、灭火器要经常检查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为压力正常,指针在红色区表示压力不够,要及时报告换药加压,并要保持灭火器干净卫生,正常使用。
三、商场义务消防队战斗处置程序
当发生火灾时按如下方法处置:
1、按下就近墙上红色按纽,向消控中心报警。
2、组织人员疏散并听从消控中心广播指挥。
(1)商场四个角有四个消防通道,在一分钟内组织撤离防火卷帘门内的顾客,卷帘门会自动降落分隔火区,人员不得滞留;三分钟内要将顾客疏散到安全地方。
(2)五层以上办公楼走廊两头有逃生通道,三分钟内组织人员向两头通道疏散。
(3)在逃生中遇有烟气时,低腰疏散,有条件可用湿毛巾捂鼻。
(4)办公室人员疏散若遇通道燃烧无法逃生时,应退回室内关闭房门避免烟气进入,从窗口呼叫求救。
(5)不得使用电梯和自动扶梯逃生。
3、初期小明火时,就近使用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扑救。
幼儿知识培训心得篇6
4月2日,邀请张教官给我们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交房消防知识,主要出去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幼儿安全;第二:幼儿园厨房电线跑火;第三:办理幼儿园消防证期间,冯警官总是在火场,找人很难。为了保证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幼儿园也同也进行了全园的消防演习,增强全园教职工和幼儿的消防意识。
4月2日下午6点张教官讲解了防火的一些理论知识,也结合一些消防案例事件,对火灾发生的原因、类别、过程、危险进行了详细讲解。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如何开展消防安全检测、安全学习、安全检查,以及火灾中如何进行有效的逃生等知识进行了阐述。这些知识为我们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提供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认为,要做好幼儿园消防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1、成立幼儿园的消防应急小组,确保火灾放生,第一时间疏散幼儿。
2、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3、做好全园的安全检查工作
4、禁止幼儿园携带打火机、可燃异物进幼儿园,加强幼儿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5、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消除园内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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