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在我们的学习中我起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写作文是我们必须学习的一项技能,你会从哪些角度来思考呢,69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品味时尚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品味时尚作文篇1
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品味时尚作文篇2
如今的世界,是一个多元的时代。缤纷的色彩,不断刷新我们的眼球;喧嚣的声响,不停撞击我们的耳膜。时尚服饰,一层层将我们紧紧包裹;时尚音乐,一阵阵将我们深深掩埋;时尚文化,一浪浪将我们严严覆盖。时尚风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向我们袭来,搅得我们晕头转向,不免出现迷乱,时常产生彷徨:在时尚与经典之间,我们是随波逐流,还是磐石无转?
其实,时尚的未必不经典,经典的会永远时尚。
时尚常常是率性而为,只有耐得住理性的打磨,才能铸就经典。就拿旗袍来说吧,由一袭柔软闪亮的绸缎制作而成,尊贵典雅,成为我国二三十年代的时尚服饰,从上世纪至今,无数少女与美妇对它钟爱有加,无法释怀。这样的时尚潜藏着咱们民族的气韵,它能不成为经典吗?相反,曾几何时,忽如一夜春风来,当我们一觉醒来,满大街都是染黄的头发,但今天我们仍是黄皮肤、黑头发的种族!
时尚每每是瞬时而发,只要经得起时间的淘洗,终会积淀为经典。唐三彩和宋瓷是两个具有独特的社会风貌的不同时代的人们对美的追求而创造出的不同的美:唐三彩色彩绚丽、斑斓,烘托出富有浪漫色彩的盛唐气象;而宋瓷则有另一番情韵,它典雅、精致而又素净,反映出一种超凡脱俗、纤尘不染的审美情趣。它们流行于各自的时代,却丝毫不影响它们共同成为中华民族艺术宝库中的经典。
时尚往往是顺势而为,只有挺得过潮流的冲刷,才能成为经典。在今天这个迅猛发达的信息时代,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加之青少年充满好奇与梦幻、极易为新鲜事物所动的心理特征,快餐文化铺天盖地,更有哈韩哈日之风席卷而来,这种充满刺激、激情与快感的文化生活符合争分夺秒一族的审美需求。有人因此担心汉语质朴隽永的诗意将会离我们越来越远,文学的精神家园将会日渐荒芜。我认为,我们没必要杞人忧天,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大浪淘沙,只有富有厚重质感的东西才有生命力。
时尚有时是经典的自然外现,经典应该是时尚的终结追求。
品味时尚作文篇3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品味时尚作文篇4
时尚,一个通俗易懂的词,一个令人费解的词。
我承认自己的孤陋寡闻,只知把自己埋在书本与题海中。我费解,在我穿秋裤和厚袜的时候,为何有人还能忍受只穿紧身裤,露脚踝不穿袜子的寒冷?回答永远都是时尚。也许在被人的眼中,时尚只不过是过度富裕的产物。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这么认为,起码我不是。时尚不仅仅只存在物质,还存在于其他。
我喜爱埋头于书海之中,与古人一起体会当代的生活。这也便是精神的潮流。我随着潮流穿梭于古代,与诸葛孔明一同妙答隆中对;与李太白一起饮酒作诗走天下这时尚,也便只存在于那古代的书籍之中了。
精神时尚,我不再孤陋寡闻,别人笑我不懂时尚,我默不作声,心里暗笑别人不懂时尚。我等待着,等待着反转的机会。
冥冥之中,机会仿佛真的来了。面对试卷上难解的历史考点,我得心应手,不忘在举例中加入一些历史典故。而那些追求时尚者,在冷风中瑟瑟发抖,在题目的字里行间心灰寂冷。成绩一出,我得到了好分数。别人问起时,我默默一笑,并不回答,心中早已回答:时尚。
学习压力不断加重着。学习之余,我仍不忘穿梭在古典之中,收获也不少。而那追求时尚者,却一直将精力放于打扮时尚,其华丽外表后,究竟隐藏了多少的空虚……
时尚,能帮助一个人,它让我获得了许多终身受益的知识。品味时尚,它是永恒不变的,是令人充实的。
时尚,却又能分散一个人的注意,在此身后,却又是无尽空洞。品味时尚,又是那样令人费解。
也许,时尚存在于精神与物质中。但只有那精神上的,才有真正的内涵,值得一个人的品味。
品味时尚,在其中,品出一番内涵,品出一番哲理。
品味时尚作文篇5
要品味时尚,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比如说,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讲坛》吧。易中天、刘心武等一批学者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读《三国》读《红楼》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手捧丛书仔细研究的老幼妇孺。可现如今呢,只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这股时尚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一样令人咋舌,这不禁让人费解,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吗?
答案是当然有。还是举个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一改北宋词坛当时文风浮华的局面,将市井俗语引用到词作之中,一时成为风尚,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不得不承认在那时,柳永的词已风尚一时,但是千年以后,柳词却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魁力,这又是为何呢?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时尚,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品味时尚作文篇6
当沾染暮色的晚风湮没最后一声虫鸣,西天的最后一朵云彩也温柔地卧进了远山,黄昏的晚钟又如期响起,悠悠向远……
喧腾了一天,静默的时光易惹遐思:为了一个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张古铜色的老脸慌转过去;为了一群纵情欢歌的红男绿女,一个烟袋锅子圈着微弱的叹息弥漫,似乎又听见何处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时尚,在新旧的冲突中逐渐变了味。谁会花时间去认识那个风华绝代美艳绝伦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来了,“国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动腰肢,声称是多少代儒学传人。一个一生都克己复礼的伟人培养出如此时尚的后辈!林妹妹化一缕香魂归逝了,悼念着“何处有香丘”;唉,都云你太痴,谁知你心衷!
喧腾是短命的别名,余秋雨如是说。在觊觎辉煌、走红的时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壮志面前,别忘了,时尚也代表着一种幼稚。新生的力量无论好坏,终是脆弱。人们在用电子邮件代替问候的同时,也失去了那妆楼禺页望的泪眼;失去了再别康桥的凄美;更不会体味那离别后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离愁。一封别书,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动,刻骨铭心。
不知何时,人们又开始热衷买雕牌洗衣粉,穿nlke运动鞋,用拉芬洗发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时,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气味。时尚应学会包容,却不能纵容泥沙俱下。学会在交错杂陈的时刻坚持原则,我们可以让塞北的朔风吹出一部《狼图腾》,也可以让江南的柔波滋养出《妻妾成群》,可以高唱“大江东去,浪淘尽”,亦可低吟“杨柳岸,晓风残月”。和谐共荣,才是传统与时尚的平稳过渡。看看那黄梅戏,听听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间,在厚重与轻盈之间,驰骋、感悟。时尚,从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几斗,月一弯,梦里依稀,我变成持戟的勇士,摇着鞭丝,挺着长枪,征衫划过吁喘的前胸,让剑锋似霜花般飞舞,赚取红襟翠袖。谁成想,她竟是穿着婚纱的新娘!原来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过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绿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机呢!时尚,无处不在,随时可为。
品味时尚作文篇7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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