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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6篇

读后感的撰写是对阅读成果的检验,帮助我们在实践中提升自我,读后感不仅是个人的感悟,也是对文化与思想的传承,69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6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1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2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3

在刚开始拿起《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我有些部分没有读懂,从而对它有了抵触。但是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写的十分有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许多晦涩难懂的专业名词,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把这本书读完。当我读完之后,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一开始没有读懂的部分——第一章“乡土本色”,是全书的重点核心部分。

在章节开头部分,作者首先提出了他的观点“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紧接着,在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的串联下,费老提出了乡土性的三个表现:基层社会的人离不开泥土,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以及基层社会是熟人社会。我们的生活习惯和对土地的信仰决定了我们离不开泥土。

费老用中国人在内蒙古、西伯利亚种植物的例子生动形象的为我们证明了撒种子、种东西,好像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标签,不管适不适合,都想种点东西,而这只能说是一种流淌在血液里的习惯,或者说是一种文化了。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有土地信仰呢?当我们离开家乡时,总要带上一捧故乡的土,那样才会让我们有安全感。中国古代总说“社稷”,其中“社”是谷神,“稷”是土神,这有力证明了在中国古代时人们对土地的敬仰之情,支持以农业立国。所以在中国古代,泥土就已经占有了如此之高的地位。直到现在,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就对土地有莫名的依恋。

乡土社会的第二个表现是基层社会的不流动性。为什么乡土社会总不流动呢?其实,它是有历史原因的。因为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在此用了“游牧的人”、“做工业的人”和“种地的人”三种人的实例说明了我们中国人对土地的黏性很重,外来文化不会轻易的改变我们现有的文化。而即使中国人迁移了,也改变不了定居的常态。一方面,中国人自古形成固定的居所很难改变;另一方面,即使从这块土地上出去了,他们也会像种子一样,在新的地方扎根,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根据地,继续“繁衍”。虽然中国人在历史版图上迁移了一次又一次,但中国人定居的的本性一直没有变过。由此可见,中国基层的不流动性是有历史渊源的,是农业文明造就了这种不流动。

乡土性的第三个表现是熟人社会。在这里,作者引入了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两个概念。前者因为长时间地在一起生活,彼此熟悉,从而自然生长成一种社会。比如中国;后者则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比如欧美。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差距立现。因为大家都生长在同一片土地上,所以大家都是熟悉的,因此中国是一个熟悉人的社会。因为彼此经常接触,陌生感越来越少,熟悉感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信任和默契。这样的社会形成的人际关系是熟人社会。这样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中国人总是自来熟?因为我们生在熟人社会,对于我们而言“四海之内皆兄弟”,即使我们真的不熟,喝完这杯酒,也就熟了。

由此可见,中国的社会确实是乡土性的。虽然这种社会在一定方面之下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但同时也正因为这种所谓“土”的依恋与凝聚,使得我们自己的文化不容易被外来文化同化,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特色。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4

“书是良药,可以医愚”。不同类型的书带给我们不同的阅读体验和感受。通过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习与阅读,我得到了不少启发。

首先是阅读方法方面。在此之前,课外的读物大多是小说,而《乡土中国》这种的学术著作是第一次接触。打开目录,一些生僻的词出现在我眼前:“长老统治”“文字下乡”“无讼”······再随便翻开其中一页,都是些枯燥、艰涩难懂的词,很让人抵触。

在开始的几章中,经常会发生前几段要读好几遍才跟得上文章思路的现象。但随着不断地深入,我渐渐地找到了方法:每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需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地方往往会提出概念或作出结论;抓住关键词,圈画下来,排列在一起,就如同有了一张阅读的“线路图”;画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梳理文章脉络。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锻炼了我提取、归纳信息的能力,让我理清文章思路,加深对内容的理解。

再者是文章的内容方面。作者从权力结构、社会规范、伦理道德、家庭制度、礼法等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刻地揭示了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在这些观点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差序格局》和《血缘和地缘》。

?差序格局》中提到了自我主义,以己为中心,向外扩大的圈子就是我们的人际圈。作者形象地用石子投入湖面荡起的涟漪来形容,它的界限并不是很清楚,亲疏关系的远近会对它产生影响;作者还指出圈子的大小是依势而定的,真可谓是一语破的。

?血缘和地缘》主要围绕着“人情”展开。在这个充满人情的社会中,真正的商业是无法进行的,文中的例子:只有到十里之外的街市,人们才能自然地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才会认真的讲价、买卖。这是土地上该有的规则,人们一代代的遵守着。

这些现象都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而费孝通先生却能将它上升到学术方面,这与他亲身下乡观察实践,不断总结思考有必然的联系,费先生的格物致知精神让我多了几分敬佩之情。

读书的过程如登山。前面是数不尽的台阶,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顶峰之处再首来时路,我们的成就感与满足感是无法比拟的,那时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感慨: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5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趣味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我推出去的和自我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篇6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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