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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第十章读后感8篇

撰写读后感时,常常会惊觉书中观点已不知不觉融入我们的思维方式,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让作者的智慧与自己的思考交融,创造出独特的理解,下面是69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家第十章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家第十章读后感8篇

家第十章读后感篇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每次听到这首歌,我就心潮澎湃。《三国演义》是我百看不厌的一部名著,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惊险曲折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不少个性鲜明的英雄。

说起赵云,也就是常山赵子龙,大家肯定很耳熟。从“单骑救主”、“截江救阿斗”足可以看出他对刘备的忠心耿耿。再加上他具有武艺高强、正义凛然的英雄本色,难怪刘备说他“浑身是胆”“乃真丈夫也”。他实在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硬汉子!

再说关羽,此人在《三国演义》中是一个典型的忠勇人物。因为他髯发长二尺,一副相貌堂堂、威风凛凛的样子,所以被人们誉为“美髯公”。他不仅是个美男子,还是刘备集团的得力干将。不管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还是“千里走单骑”,都能反映出他对刘备的赤胆忠心。他真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提到刘备,在作者眼里,他是个“乱世枭雄”,但在我眼里,他只不过是个“胆小怕事”的人。虽说在“青梅煮酒论英雄”中体现了他的遇事老练,工于心计,但他为了一个“义”字,不听众将的忠告,竟大动干戈,率领七十五万大军,草率伐吴,最后被陆逊用火攻破,最终蜀军全军覆没。读到这里,我真为他的这种行为感到惋惜!

谈起诸葛亮,他可谓是书中最具光彩的英雄人物。他凭借自己的绝顶聪明,成功运用了“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摆八阵图、空城计、七星灯”等一系列妙计。为了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和托孤之重,他安居平五路,七擒孟获,六出祁山,虽说他灭魏吞吴统一天下的雄心没有成功,但是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已经流芳百世。他永远是后人敬仰并崇拜的伟丈夫!

反复品读《三国演义》这部历史小说,不但丰富了我的历史文化知识,而且提高了我的个人道德修养,更重要的是,从书中的众多英雄身上,我懂得了“英雄”的真正含义———为人诚信、机智勇敢、胸怀天下、无私奉献。

家第十章读后感篇2

我用了几天时间看了一本老舍的《骆驼祥子》,书的内容描述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努力工作挣钱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凭着他的勤劳和坚韧,省吃俭用,终于买车了。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他的车就被士兵抢走了。但是,他并没有痛苦灰心,继续努力挣钱又买了一辆车。现实是真的非常黑暗的,他辛辛苦苦攒的积蓄又被骗走了,就这样反复了三次之多,现实的打击使他丧失了生活的勇气,开始堕落下去,虎妞的死对他来说很伤心痛苦,也让他失去了生活的一丝希望。他开始了游戏生活,吃喝嫖赌,沦为了城市里的垃圾。

纵观祥子的一生,每一处的风景有每一处的美丽。有充满希望的明媚光明的开始,但是最后却是黑暗的堕落颓废的下场。一路的坎坎坷坷,祥子曾经尝试过通过自己的一次次努力去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然而现实却一次次使他深受打击,最终使他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变得麻木、一蹶不振。他的生活变得失去了希望。

每一个人都需要希望,有了希望,才有了拼搏向上的动力。祥子他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战胜的过社会的黑暗。深刻的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底层人们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的困难。

家第十章读后感篇3

寒假里,我阅读了曹文轩写的《第十一根红布条》。我感受很深。“第十一根红布条”,闪耀着人道主义的光芒。

它讲述了麻子爷爷的独角牛,救了十个孩子,他曾经风光地系上过十根红布条。因为这里的风俗就是凡是在牛救活孩子以后,这个孩子家都要在牛角上拴根红布条作为庆幸。几年后,麻子爷爷的独角牛渐渐衰老下去了,不幸的是麻子爷爷还得了重病,而且就是恰恰在这个时候,有个孩子亮仔落水了,大家把亮仔救了上来,但是他还是昏迷不醒,大家这才想起麻子爷爷的独角牛,麻子爷爷气喘吁吁地牵着衰老的牛过不了,大家把亮仔放到牛背上,麻子爷牵着它小跑了两圈,独角牛艰难地回来了,孩子被颠醒了,大家就将一根红布条系在独角牛的角上。过了几天,麻子爷爷死了,独角牛不忘麻子爷爷对它的感情,就去追赶他,在路途中,独角牛累死了,但是,挂在它角上的那第十一根红布条仍在风中飘动着……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被麻子爷爷和独角牛感动了,麻子爷爷虽然十分孤僻,因为他独自己一人与牛为伴,终年寡言少语,所以给村子里的人留下了冷漠的印象。他一生救过十一个孩子的命,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又拿着自己的生命去换不了一个孩子的生命,虽然默默无语,但是他的内心还是无比的善良。虽然村里的人对他缺少关爱,但是麻子爷爷并不计较这些,依然救落水的孩子,这让我很感动。在说说麻子爷爷的'独角牛吧!它的一生里总共系上了十一根红布条,啊!那就是十一根鲜艳的军功章啊!它不要任何酬劳,只是默默地在人们需要他的时候出现,哪怕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从老人和独角牛的身上,让我真正感受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这种精神将在我幼小的心里生根,发芽,长大。

家第十章读后感篇4

我近一段读了老舍的名著之一——《骆驼祥子》,这本书生动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让我认识到了旧社会的黑暗与人们的无情。

祥子来自农村,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到城里去拉洋车赚钱,立志攒钱去买属于自己的洋车,再一步一步地开一个车厂。可是,希望也有破灭的时候,不久,祥子的车被军阀的乱兵抢走了,祥子万幸带着三匹骆驼偷跑了出来,卖了钱,于是他就成了“骆驼祥子”。

他第二次攒够钱后,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之后被祥子并不喜欢的虎妞用计让祥子娶了她。祥子虽然用虎妞的积蓄又买了一辆车,但虎妞好吃懒做,处处妨碍祥子赚钱,还经常欺辱祥子,使祥子比结婚前更痛苦。终于,坏人无好报,虎妞最后因难产而死,但是祥子还是为了安葬虎妞而卖了自己唯一的那辆车。

但是邻居的女儿小福子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财力甚微,便约好等祥子挣够了钱,再回来娶她。于是祥子出去拉车,这时的他已经受尽磨难,别的希望都已经破灭了,但他还尚有一丝希望,这丝希望就是——小福子,他知道小福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女人,和小福子是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的。他现在拉车便也全依赖着这一丝希望。

我原本认为,如果这个梦想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也就是一部喜剧了。可是,当祥子最终回到小福子的家时,那里已人去楼空,小福子的父亲因苦于生计,把她卖到了白房子。然而,她就是沦为妓女,祥子也是愿意娶她的。但是,天不随人愿,当祥子赶到时,小福子已因为不堪忍受那妓女生活,上吊自杀了。

最终,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祥子最终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沦落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我认为,祥子其实只是一个受旧社会压迫的一个典型,其实只要财力少,地位低,终将受到社会的压迫而变成如祥子般的行尸走肉。

我们现在的社会就是美好的,幸福的。没有自私,不幸和残酷了吗?回答是肯定的。现在社会,有许多人进步了,也有许多人退步了,这个“退步”是指人们的心灵变得败坏了,丑恶了,他们去赌博、抢劫、偷东西、绑架······无恶不作。然而社会总是要进步的,我们就只能用强制手段去制裁这些人。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才是令人向往的社会。

家第十章读后感篇5

但凡富贵之家,除了本族的不肖子孙外,最能够跋扈的恐怕是这些与大家族有瓜葛的一些门户了。一个阿q,都懂得跟赵老太爷攀亲戚,更何况稍有家底的。金荣便是一个狐假虎威的走狗人物。

能有个机会上贵族学校,而且还是免费的,这是来之不易的。金荣的母亲胡氏还算是一个明礼的人,可惜的是她的小姑子却依仗与凤姐的关系,并且知悉秦可卿的丑事,她说:“这秦钟……况且都做的是什么有脸的好事。“一把火自己烧起来,径直到宁府来了。

当然,兴师问罪,还是不敢的,见了贾珍之妻尤氏,殷勤寒暄,拐弯抹角问秦可卿在哪里。尤氏说的话,明显看出秦可卿病了,而且隐含了以后秦可卿的死。当然,有时不可能不知道贾珍与秦可卿乱,伦,只是因为自己出身卑贱,娘家不牢靠,无力也不敢规劝,只好自己打掉牙往自己肚子里咽。

秦可卿是个心绪重又特别敏感的一个人,自己不正经,没法也没脸自己的弟弟秦钟,只有自己恼怒,这病根便生了。金氏一听,哪里还敢再跟秦可卿理论,只好敷衍两句。而且贾珍对待她很好,也就转怒为喜了。这件风波也就销声匿迹了。

对待秦可卿的病,因为利害关系,尤氏很着急。毕竟秦可卿是不会动摇尤氏的宁府的地位的。当然,如果换了别人,外部来的,恐怕扶正了也不是不可能。秦可卿在贾珍,是玩物;在尤氏,是木偶,都能操控在手中。贾珍心里也急。只有贾蓉,一点也不着急。

贾珍吩咐的仆人叫来升(谐音“来生“,一则暗含老太爷贾敬求仙拜佛之意,一则暗含秦可卿之病之不可救药。)负责老太爷生日两天的宴会布置。这冯紫英请的先生,恐怕医术再高明,也无力挽回了。

这医师张友士,如果不是事先得到冯紫英的暗示,那就是他医术确实高明,先把脉再诉说。下面把完脉后,那一番诉说,倒是有模有样。这曹雪芹,确是个全才,也应该颇为懂得医术。照这位先生的说法,秦可卿的病是被耽误了。这世界上什么也不可怕,最怕庸医误诊,将活人治成死人。所以这世上,如果不适,即早到大医院,及时救治,切莫耽搁。而且这位先生,说秦可卿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有点类似凤姐,可惜家庭根基不如凤姐,无法发挥。这也就是为什么秦可卿和凤姐是欢喜冤家的所在。

曹雪芹借张先生的手写了一个疗理的方子。明显看出,秦可卿肾虚,并且由于抑郁,脾脏都不是很好。张先生还说,人病到这个地位,非一朝一夕的症候。当然是贾蓉和凤姐的勾搭所致,多年形成。如果调理的好,这秦可卿或许就好了,只是在这大染缸似的宁府里,恐怕她很难清闲了。

贾珍吩咐,用前日才买的新鲜的人参。只是,这有些病,不是药物所能,而是依靠心理调息的。这个贾珍,恐怕不懂得这些,他只知道,钱能买来一切,补品能决定一切。殊不知,这命运是跟个人的性格和环境密切相关的。

这回合仍是介绍宁府,为宝黛爱情奠定环境基础,也多少预示将来的他们的命运……

家第十章读后感篇6

读了《红楼梦》这本名著,我了解了古典名著的神韵风采。《红楼梦》是我国十八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曹雪芹,这本书代表了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最高水平。

?红楼梦》主要讲的是以金陵贵族名门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和宝玉、黛玉的爱情故事的悲剧。在此,我为作者能够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堕落而感到崇敬和赞扬,也从而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崩溃的历史趋势。

有些人对于林黛玉和宝玉的爱情故事以悲剧结束感到不满和惋惜,包括我也又这样的想法。但是,在看完宝钗的下场时,我明白了,醒悟了,宝玉并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没有保护好黛玉的能力,他依赖的是他的家族,这个家没有了,而他的一切也就没有了。所以,在这种封建社会的黑暗中,在这种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堕落中,在这种充满虚伪、贪婪、腐朽和罪恶中,我想,也许黛玉的死是一种解脱。可以说,看到宝钗的下场,黛玉的离开也是一种幸福,毕竟她没有承受到家族的败落,爱情的寂寞难过,便幸福的离开。

在看完一次又一次的《红楼梦》后,我的感触越来越多,我对于《红楼梦》可以说是茫然,不懂。但我在看完一次又一次后,我可以感受到那时黑暗的社会封建思想完全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和聪明才智,让大家变的贪婪无耻,从而四大家族才会从那荣华走下落败……

家第十章读后感篇7

在一个古老的村庄,生活着一群人的日出和日落。在村头,一个简单的茅草房被水的边缘,麻面,佝偻的老人,和有角的牛老化相依为命。

麻子虽然爷爷的冷漠和可怕,远近皆知。是他,锯断了牛的一根角,让它鲜血可以淋漓;是他,坚决做到不让我们村里的孩子摸独角牛,为此,一个孩子自己被他从牛背上拽下来,摔在地上;是他,独来独往,不近人情……

这是个几乎被人遗忘的老人。村里的妇女主任登记人口时,把他遗漏了;分产到户时,他分到的是无人肯要的独角牛;当亮仔因落水而生命垂危时,人们才想起将进黄土的他——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独角牛。

但是当梁仔掉进水里昏迷不醒的时候,朝子爷爷来了!他移动着僵硬的双腿,解开了他那只独角牛的缰绳,他认出那是他的主人。他把梁放在背上,牵着牛在打谷场上跑来跑去。和我一起跑步的`最强壮的人喘着粗气... ... 而且他还活着!老人,当人们想起他的时候,他躺在干草堆上,睁开眼睛,永远离开这个世界,只有他的独角牛,永远不会被抛弃。

村里的人们,似乎醒来。他们记得:有角的牛是在拐角处几乎伤害孩子老人被截肢后,老人保存的十面布,这意味着他和他的十个孩子救牛人们的生活......无声,欲哭无泪。

人啊,总是在我们失去时才懂得如何珍惜!曹文轩儿童在这这一篇文章——《第十一根红布条》的结尾这样写道:“拴在它角上的第十一根具有鲜艳的红布条,在河上吹来的风里飘动着……”

红色的缎带,似乎在呼唤人们去思考: 生活,友谊,珍惜。

家第十章读后感篇8

作为母亲,她心疼女儿,作为姥姥,她心疼外孙。作为长辈,她不能不体恤这个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家。何况,自己膝下又无儿女,将来还得靠人家养活呢。

面对姑爷的满腹牢骚,姑娘的忍气吞声,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抢白几句,不过出气,完了还得替他们谋划,出主意。

年轻人毕竟要面子,求人之类的事,还得她。年逾古稀的刘姥姥,带上五六岁的板儿,就开始了艰难而辛酸的“探亲 ”之旅。

侯门深似海,这一去,看似顺利,但从作者的描写中,可捕捉到人物起起伏伏的心路历程。心里突突的到喜的浑身发痒。教训板儿,是怕失礼,遭人耻笑,进门之前,先掸衣服,蹭到角门前,传神写出她内心忐忑,欲行又止的样子。陪笑写她求人的无奈,面见凤姐时,其忙欲起身又未起身,似热而冷,对于饱经世故的刘姥姥来说,不可能没有察觉,不可能不识人之眉高眼低,但她打碎了牙往肚里咽,她没忘自己此行的使命,筹措过冬之费用。当她终于鼓足勇气,忍耻,说明来意,未语先飞红的脸,对于一个年过古稀的老者,这是多么令人难堪的事,忍耻,曹公仿佛怕读者看不明白,用了这么直白的一个词语,让人体味其内心困窘,求告之艰难。

不禁想到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写过的,随着祖父入狱,父亲生病,他生平第一次尝受到了艰辛和白眼。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说:“有谁从小康之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我有四年多,曾经经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些经历,成为他人生的出发点,也使他终生不能忘怀。

曹雪芹的童年和少年时期,正赶上曹家“盛世”的末期。四五岁时,他家由于康熙、雍正皇位更迭的政治变故受到牵连,开始有了败落的征兆;雍正六年(1728)他父亲曹因亏空大量公款,被撤职抄家并递解回北京。这一年,曹雪芹不过十二三岁,也随同北上。(据资料)从此,陷入困顿。到了晚年,也曾陷入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敦诚在一首诗里说,“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 看来,正因为他有如此的经历,才了解到人世的沧桑,世事的艰难,人情的冷暖吧。在这一点上,周曹二公,应心有戚戚焉。

为了生存。放下自尊,看尽冷眼,饱尝鄙夷,终究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也正因如此,出身高贵的曹公,有着可贵的平民意识。对笔下人物刘姥姥,曹公也有无限怜惜,在看似轻松的揶揄背后,有无限含泪的心酸。须得细细咂摸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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