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对于写作文肯定不陌生吧,为了使语文成绩得到提升,我们需要将作文写优秀,以下是69模板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最喜欢的鸟作文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
我最喜欢的鸟作文篇1
我特别喜欢教我们自然课的陈老师。她总能激发学生们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陈老师长得十分漂亮,眼睛又大又水灵,鼻子挺挺的,嘴巴像个红樱桃,个子高挑,经常扎着马尾辫,走到哪里都是一道风景。
陈老师不仅长得美,课也上得特别有趣。记得有一次,陈老师给我们讲关于性别的知识。她首先提了个问题:“你们知道为什么你是男生或女生吗?”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其中的奥秘。这时,她娓娓道来:“妈妈的染色体是xx,爸爸的染色体是xy。他们都会分一半染色体给你。妈妈只能分给你x,而你是男是女取决于爸爸。他如果分给你x,你就是女生,他如果分给你y,你就是男生。”我们听了恍然大悟,原来这里面的学问竟然如此神奇啊!老师的话引起了我对物种起源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那天一回到家,我就让妈妈快点买达尔文的《物种的起源》这本书给我看。
自然课上,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做实验,记得有一次,我们做放大镜聚焦实验。陈老师告诉我们只要达到一定的温度,就能把落叶点燃,我听后将信将疑。在操场上,我拿着放大镜对着枯树叶堆左照右照却不得要领。这时,我的脑海里闪过陈老师说的话对准太阳,让放大镜聚拢阳光,找准焦点。果然,不一会儿,一股青烟就从枯树堆上冉冉升起,我的实验成功了。
陈老师就是这样启发学生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在实践中观察、思考、探索……她总能创造机会让学生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从中获得成就感,品味学习的乐趣。
看,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个人。她让我爱上了自然课,学到了许多课内外的知识。在她的引领下,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快乐地遨游!
我最喜欢的鸟作文篇2
今天我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作业,让我们回家写征文,当我看见家长信背面推荐书目中有一本《樱桃沟的春天》这本书,我才想起我以前看过这本书,这本书很有趣,便正好用在我的作文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书中主要讲了清明刚过,笑猫和虎皮猫还有小猫们碰到了万年龟正好一起离开了翠湖公园,因为万年龟能闻出孩子的味道,便把我们带到了望龙山下美丽的樱桃沟,千方百计才找到了马小跳的爷爷和奶奶家,他们家里很热闹,动物也很奇怪,有爱管闲事的阿黄,有忠诚并会滑板的母白鹅,有拥有一副金嗓子的鹩哥,还有得了相思病的阿黑和溜冰大王黑旋风,他们之间发生了很有趣的故事。可是不久全世界都变得很反常,所以动物便都开始逃亡,连球球老老鼠也说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可是笑猫坚决不走……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觉得母白鹅的咬人事件这个小故事很感人,鹩哥装战斗机的声音为了赶走偷吃樱桃的剪刀怪嘴鸟,用嗓过度导致嗓子出血,可是全村人都以为它是扰乱人们的生活,还纷纷责骂,并殴打鹩哥,但是他仍然在坚持着,并默默的守护着人们的财产。他的这种牺牲自己,关心他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还从溜冰大王黑旋风和滑板高手母白鹅的身上学到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鸟作文篇3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欢的鸟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人不用说,就是我的妈妈了。
我的妈妈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给我的妈妈经常打牌,我们在一起特别开心,我伤心的时候,她就会安慰我,那个时候我感觉她特别的亲切。而且我还从一件事情中,彻底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我5岁的那一年,我的妈妈去北京打工了,在家里只有我和姐姐还有我的奶奶,后来突然有一天,我得病了,听说还很严重,后来,我的妈妈就放弃工作做的火车,大老远的跑了回来照顾我,在妈妈的细心照顾下,我的病好了,那个时候我特别感激我的妈妈,从此我的妈妈再也不出远门打工了。以后的这些日子里,我的妈妈经常陪我做游戏,打牌,还给我讲她小时候的经历,每当我伤心或者是受伤的时候,我的妈妈都会安慰我,还经常给我做好吃了,都什么好东西都让给我,我吃得这么好,可是妈妈就每天辛苦劳作,所以我要帮助她做事情。每次返校的时候我都不想走,因为我舍不得我的妈妈,每天学校里我都在想着我的妈妈,有时候我真的想对我的妈妈说:“妈妈我喜欢你,我也更爱你!”可总是没有勇气,妈妈!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是你让我懂得做人要真诚,还每天拼命的干活,就是为给我凑够学费,因为这些,所以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
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妈妈,我是到不了这个学校里的!
我最喜欢的鸟作文篇5
一本透着淡淡墨香的名著,一杯飘着清香的热茶,一场或急或缓的雨。再来一曲动听的音乐,加上屋檐下的一张竹椅,闲适,恬淡,这美得更胜一幅水墨。这就是我闲暇之时的读书之景,如此简单,但我向往着它。我不是“鸢飞戾天者”,更不喜“经纶世务”,但我也会“望峰息心”,也会“窥谷忘反”。因为,我早已沉浸读书的乐海之中。
在现代化浪潮蔓延的当今,虽说读书并未离去,却终究少了一份意境。已经很少再看见有人读纸质书籍了,大多已成网虫甚至“低头族”,除了浏览电脑,就是“刷屏”,即便读书,也只是忙里偷闲读上一两段,且不说大多数一目十行,有时看完一本书都不解其意。这种阅读在我看来,不仅少了阅读的闲适,更让人觉得这是一种折磨。
功利性浏览成了社会的主流。绝大多数人是有目的性的寻找浏览信息,在他们看来,除非特别需要查阅资料,否则阅读对他们来说就是多余的。他们认为如果用看书的功夫去做其它事,可能往往能取得更好的业绩。
社会上的成年人尚且如此,而学生又成怎样的呢?整天“攀爬”于高高的“书山”之中,题海之战让他们早已远离名著经典。在他们眼中,读书或许已成一种负担,已成一种折磨。但在我看来,读书非但不是负担,不是折磨,而是一种难得的人生享受。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同时也是一种高尚文雅的消遣。读书为的是让生命多一份生气,多一份活力,多一份闲适。读书求知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人不学不如物,一本书就是被浓缩了的国茶,欣赏时如同将浓缩的茶叶慢慢泡开,然后品味其清醇,这实在是一种美妙的享受!
书是我们最好的知己,携手同行,与其同欢,与之共舞。与书结缘,尊其为师,爱其如侣,怜其似子。知书,才能享书,让我们放飞自己的理想,放空自己的心灵,享受读书的韵味与乐趣!
我最喜欢的鸟作文篇6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最喜欢的鸟作文篇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鸟作文篇8
以前,我都没有真正写过老师,今天,我就借写作文的机会来写一写我的朱老师,一提起笔,脑海中就闪出许多赞美朱老师的话……
朱老师的头发长长的,就像一条小河,那像白雪公主的金发就总是挂在两条肩膀上,她还老是在头发上戴着一个粉色的花夹,美丽极了!朱老师的眼睛可是“火眼金睛”,如果教室里有什么风吹草动,朱老师只要用“火眼金睛”一扫,任何人都逃不过朱老师锐利的眼睛;朱老师的鼻子可灵啦!谁只要在她的旁边吃麻辣,她用鼻子―闻就可以闻到味儿。她―闻到味儿,就会马上走过去,对吃麻辣的那个人说:“麻辣是垃圾食品,不能吃!”朱老师的嘴巴甜甜的,就像抹了一层薄薄的蜜。她说起话来,可真是滔滔不绝,头头是道;朱老师还有一双“顺风耳”呢!她的耳朵可灵敏了,只要教室里有人说小话,她都能听见。
朱老师不胖也不瘦,身材很均匀,走起路来讨入喜欢,声音也很甜美。
朱老师非常喜欢给我们上作文课,想让我们把作文写得更好,更生动,她希望我们都能成为优秀的小作家,这就是朱老师的兴趣爱好、愿望。
朱老师的优点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个同学是乘公交车回去的,可她下午没带钱,这时,朱老师对她说:“我给你钱吧!”“谢
谢朱老师!”同学说。朱老师说:“不用谢!”这就是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朱老师!
朱老师还有一个小缺点噢!那就是她不会做家务活儿,嘘――嘘!小点声!被朱老师听见了,她就会生气的,我真希望朱老师能早点儿改掉这个缺点儿,变成一个完美的朱老师,嘻嘻!
是谁给了我们的勇气写作文?是谁让我们的作文写得更好?又是谁让我们的知识更渊博?是她!是她!还是她!她就是我们的老师――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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